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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法院法官宋世旭被判刑十年

恶人姓名: 宋世旭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二级调研员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二级调研员宋世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就在同一天,许昌市中级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梁冬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此二人落马被查,实则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
一、许昌市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宋世旭遭恶报被查

宋世旭,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三月出生,禹州人。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襄城县法院院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零一二年三月,任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院长;二零一二年三月—二零二零年三月,许昌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零二零年三月—二零二零年七月,许昌市中级法院二级调研员;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查。

宋世旭在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打压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违法违宪,枉法冤判,维持冤判,使许昌众多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蒙受冤狱迫害。仅举几例:

◇法轮功学员沈月红、王海松、常青三人被诬判

二零零八年五月,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沈月红带着两岁的女儿,晚上到许昌法轮功学员王海松家借宿, 第二天早上五点多,一、二十个警察开着几辆警车,强行闯入王海松家中,非法抄家抓捕,沈月红被警察拳打脚踢,二人被非法抓捕。二零零九年三月,王海松、沈月红、常青三人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开庭时不准许他们的家属进场旁听,也不准许群众进场旁听,暗箱操作,整个庭审过程二十几分钟草草收场,沈月红被诬判三年半,王海松、常青被诬判三年。

◇法轮功学员李淑华遭诬判三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法轮功学员李淑华女士因向世人赠送享誉世界的神韵晚会光盘,遭西关派出所警察抓捕抄家,在看守所关押一年后,二零一零年七月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狱中,因坚持信仰,遭到关小号、毒打等迫害。

◇法轮功学员白鸿敏遭诬判四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六点,许昌市国保大队许艳丽、南关派出所等多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白鸿敏家敲门被拒。恶警叫来开锁公司的人撬门,非法抄家,将白鸿敏、陶智丽夫妇绑架,又将房门贴上封条。许昌六一零、公检法相互勾结,罗织罪名,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魏都区法院非法开庭,白鸿敏被诬判四年。上诉后,被许昌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在新密监狱遭关小号迫害。

二、许昌市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梁冬花遭恶报被查

梁冬花,女,汉族,一九六一年五月生,鄢陵县人。在许昌中级法院历任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兼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二零二零年五月晋升三级高级法官。

梁冬花在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政策,违法违宪,枉法维持原判,使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蒙受冤狱迫害。仅举几例: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李巧存、李梅荣因讲真相被绑架;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朱巧芬因讲真相被绑架。三人在二零一二年一月被禹州市法院非法判刑,李巧存、李梅荣均被非法判刑五年,朱巧芬被判刑三年。三人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投入监狱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下午,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张翠兰、李秋菊在东城区邓庄乡发神韵晚会光盘时遭构陷,被许昌东城区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二月,魏都区法院非法开庭,不通知家人,李秋菊、张翠兰均被诬判三年。二人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投入监狱迫害。

◇善言劝警察 屈春荣遭诬判五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西关派出所警察在街上非法抓捕了四名当地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人都是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刚从监狱回家不久的屈春荣女士得知消息后,怀着善心善念,到西关派出所给办案警察讲法轮功真相,这些警察不但不听真相,反而直接将六十二岁的屈春荣扣押。公检法相互勾结,罗织罪名,屈春荣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罚款三千元。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投入监狱迫害。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

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天理不容,参与迫害的中共恶人下场都不好,周永康、令计划、薄熙来、郭伯雄被判无期。原许昌市公安局局长翟化夫得癌症死亡,原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寅秋落马被双开,原禹州市公安局局长曹刚被判刑十年,原许昌市政法委书记赵振宏落马被查,原许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国亮落马被查,原许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朱建英、法官王新耀落马被查,原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彭杰落马被查,原襄城县六一零主任谢友仓猝死等等。

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的人员千万不要做中共的殉葬品、替罪羊。停止迫害、维护法轮大法,你才会有幸福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6/河南许昌市中级法院法官宋世旭、梁冬花遭恶报-413840.html

宋世旭,曾任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副院长,一审庭庭长,后任许昌市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因贪腐被判十年,现被关押在河南省新密监狱。

宋世旭,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三月出生,禹州人。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襄城县法院院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任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院长;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许昌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宋世旭在任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打压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违法违宪,枉法冤判,维持冤判,使许昌众多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蒙受冤狱迫害。仅举几例:

◎法轮功学员沈月红、王海松、常青三人被诬判。二零零九年三月,王海松、沈月红、常青三人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开庭,开庭时不准许他们的家属进场旁听,也不准许群众进场旁听,暗箱操作,整个庭审过程二十几分钟草草收场,沈月红被诬判三年半,王海松、常青被诬判三年。

◎法轮功学员李淑华遭诬判三年:二零零九年七月,法轮功学员李淑华女士因向世人赠送享誉世界的神韵晚会光盘,遭西关派出所警察抓捕抄家,在看守所关押一年后,二零一零年七月被魏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狱中,因坚持信仰,遭到关小号、毒打等迫害。

结语

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员中,很多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被查、开除公职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22/河南省三名公检法官员遭报-被关入新密监狱-461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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