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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遭恶报被判无期

恶人姓名: 龚道安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局长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据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消息,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官方公开简历显示,龚道安,男,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汉族,长期在湖北省

长期在湖北省公安系统任职,曾任公安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刑侦队长;荆沙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侦总队总队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局长;二零一七年六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等。

龚道安在湖北咸宁市任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严重迫害,610甚至对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表示祝贺。
人在做,天在看。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落马被查,是其恶行的恶报。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3/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遭恶报被查-410722.html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据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河北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龚道安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龚道安被宣判的同一天,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00万元。

龚道安在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死心塌地地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任职期间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4/上海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遭恶报被判无期-450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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