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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市中级法院朱建英、公安局孙刚杰等遭报

恶人姓名: 朱建英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院长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据二零二零年五月消息,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朱建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被查;许昌市中级法院原四级高级法官王新耀也遭恶报被查;许昌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孙刚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禹州市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张利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人在做,天在看。表面上,他们因为贪腐,在政治斗争中被剔除,实际是遭到了天谴。

一、许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朱建英、法官王新耀被查

据2020年5月21日消息,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朱建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被查;许昌市中级法院原四级高级法官王新耀也遭恶报被查;人在做,天在看。表面上因为他们贪腐,在政治斗争中被剔除,实际是遭到了天谴。

朱建英,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许昌市建安区人,1993年7月—2004年9月,历任许昌市中级法院书记员、助审员、正科级审判员、刑二庭庭长、审委会会员、刑一庭庭长; 2006年12月后任许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中共党组副书记。

王新耀,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河南舞阳县人1997年12月—2003年6月,许昌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03年6月—2010年5月,历任许昌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赔偿办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2018年8月,在许昌市中级法院退休。

朱建英、王新耀在许昌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执行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仇视大法,打压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团体,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违法违宪,枉法维持冤判,致使许昌几十位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无罪被投入监狱遭受残酷迫害,给本人及其家庭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对此朱建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仅举几例:

1、白鸿敏被无故抄家判刑四年

2011年6月28日早上六点,以许昌市国保大队许艳丽为首、南关派出所等约八、九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白鸿敏家敲门被拒。恶警叫来撬锁公司的人撬开房门,进行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将白鸿敏夫妇绑架,又将房门贴上封条,致使儿子放暑假回来无家可归。妻子陶智丽(九中优秀化学教师)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伪证,2011年11月下旬,魏都区法院对白鸿敏非法开庭,判刑四年,他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12月投入河南新密监狱迫害。

2、禹州李梅荣、李巧存、朱巧芬遭诬判

2011年6月26日,禹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巧存、李梅荣被禹州西城派出所警察汪峰涛、宋明刚等绑架,在禹州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后,7月4日被转到禹州市看守所。2011年12月2日遭禹州市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作出有力的无罪辩护,但禹州市法院仍于2012年1月13日对两人非法判刑,李梅荣五年,李巧存四年。俩人上诉后,被许昌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于2012年3月8日被劫持到新乡监狱迫害。

2011年7月18日,禹州市洪畅镇法轮功学员朱巧芬因讲真相被非法抓捕,警察罗织证据,朱巧芬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诉后,被许昌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投入监狱迫害。

3、清除邪恶展板王秀珍遭诬判

二零一五年九月下旬,许昌魏都区政法委“六一零”在向阳路附近安装了多个诋毁诬蔑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宣传栏,毒害世人。十月十日晚上,法轮功学员王秀珍女士在向阳路清除邪恶展板时,被蹲坑的便衣警察(西关派出所的)绑架,被抄家,几天后被非法批捕,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魏都区法院对王秀珍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为王秀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释放。但法院对律师的正义辩护不予采纳,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对王秀珍非法判刑三年。王秀珍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八月十一日被劫持到新乡女子监狱。

4、赠送神韵晚会光盘俩位善良妇女遭诬判

许昌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张翠兰(五十七岁)、李秋菊(五十五岁)女士2014年6月12日下午,在东城区邓庄乡岗王村向世人赠送享誉世界的神韵晚会光盘时,遭人构陷,被许昌东城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榆林拘留所。十三天后,东城区公安分局办案警察任伟涛以她们俩曾被非法劳教过,将她们俩又劫持到许昌市看守所,7月10日被魏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2015年2月,魏都区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李秋菊、张翠兰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俩人上诉后,2015年7月被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8月13日投入新乡监狱迫害。

5、因诉江 王春迎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王春迎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王春迎遭警察毒打,脸被打肿了,眼睛肿的眯成一条缝;她还被戴上背铐,警察往背铐里塞瓶子,瓶子都碎了;警察还拿铁棍敲王春迎的脚踝骨,脚和腿肿得走不成路。

二零一五年六月,王春迎向最高检邮寄了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同年七月底,王春迎因诉江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并强迫抽血和按指印后被放回。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王春迎再次因为诉江,被顺店镇派出所警察多人闯到她打工的地方将她绑架,并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王春迎因为一纸诉江信而被非法庭审,北京来的律师为王春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五月,禹州市法院对王春迎非法判刑三年。她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九月被投入新乡监狱。

6、善言劝警察 屈春荣遭判刑五年

屈春荣,女,六十六岁,许昌市退休职工,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公检法人员迫害,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西关派出所警察在街上非法抓捕了四名当地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人都是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刚从监狱回到家中不长时间的屈春荣女士得知消息后,怀着善心善念,到西关派出所给办案警察讲法轮功真相,这些警察不但不听真相,反而直接将六十二岁的屈春荣女士扣留关押,又罗织罪名,与公检法相互勾结利用,再次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屈春荣女士非法判刑五年,罚款3000元。屈春荣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善良的屈春荣女士已于二零一七年底被再次投入新乡监狱遭受迫害。

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人间的是非善恶标准,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所有的中国人都成为了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二、许昌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孙刚杰遭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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