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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公安厅副厅长李志斌自杀 生前曾迫害法轮功

恶人姓名: 李志斌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厅长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据中共官媒报导,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自杀身亡。
李志斌一九六七年出生于内蒙古,曾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赤峰市副市长、赤峰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一月起,李志斌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李志斌五十岁刚出头,却蹊跷自杀身亡。生前,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犯罪集团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李志斌在包头东河等地的公安系统任要职,二零零九年一月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开始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法轮功学员刘文丽,54岁,原包头铁路客运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和管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包头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几天就被迫害致死。亲属提出看人,被无理拒绝,610和公安部门还逼家人尽快火化,毁尸灭迹、掩盖犯罪事实。

二零一二年七月初,包头市法轮功学员秦永明、周哲林及包头市萨拉齐医院杨俊平医师被当地警察绑架。当时,在李志斌的怂恿指挥下,包头市610、国安国保大队联手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间断的进行跟踪、蹲坑、绑架,非法劳教多名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

李志斌于二零一五年一月调入赤峰市任副市长、赤峰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党委书记,任职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这一年中,赤峰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极为严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被中共邪党谎言毒害的赤峰警察在李志斌的亲自授意下,前后抓捕了敖汉、红山区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

十月末,李志斌下令各地警察大面积的抓捕、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民众。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157人,至少有282人被骚扰、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的有96人,被洗脑班非法囚禁的六人,八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离世一人。

赤峰松山区法轮功学员徐殿林、张悦舫夫妇被非法判刑,七十多岁的徐殿林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赤峰第四监狱里遭受迫害。赤峰喀喇沁旗刘瑞芹、赵艳敏母女实名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绑架,被非法判刑后,被投入了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赵艳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亲刘瑞芹被非法判刑两年。

潘丽娟女士是赤峰元宝山区建昌营镇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宝山区警察以诉江为借口上门骚扰,绑架了潘丽娟,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大量私人财物,室内被翻得一片狼藉。潘丽娟女士被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内蒙古女子监狱后,潘丽娟曾长期遭受酷刑迫害。

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严重的侵犯人权,不但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疯狂迫害只能加速恶报的到来,那些参与迫害的罪恶党徒们正在一个个的遭受恶报,李志斌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年纪轻轻因罪恶深重而招致了恶报。

连日来,内蒙古政法、公安系统高层恶报频频。短短四、五天之内,四个高官遭恶报,其中三个被抓,一名自杀身亡。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涉严重违纪被捕;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消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副政委刘慧东和治安行动大队副大队长于芸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邢云曾担任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政法委书记等职。

恶报是一个接一个,那些仍在参与迫害的内蒙古政法、公安、610 系统的官员,扪心问问,对法轮功学员你们欠了多少血债,如不停止参与迫害,下场是一样的悲惨至极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前厅长赵黎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以故意杀人、受贿等多项罪名执行死刑。

希望那些仍然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们,立即清醒,停止迫害,否则都是一样的罪责难逃,重者殃及子孙后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4/内蒙公安厅副厅长李志斌自杀-生前曾迫害法轮功-376647.html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上吊自缢,身亡时年五十一岁。
李志斌生前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为了名利、为了升官,不分善恶正邪,使众多无辜的善良人被投入监牢,有的被迫害致死,多个完整的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李志斌一手欠下这累累血债,罪孽深重。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犯罪集团发起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李志斌在包头东河等地的公安系统任要职。二零零二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五月李志斌任包头公安局东河分局副局长,二零零六年五月到二零零九年一月任包头公安局东河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是包头东河区主导迫害的罪魁祸首。二零零九年一月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李志斌开始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他是包头一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

包头东河区法轮功学员刘文丽,五十四岁,原包头铁路客运公司退休职工,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和管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包头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几天刘文丽就被迫害致死。亲属提出看人,被无理拒绝,610和公安部门还逼家人尽快火化,毁尸灭迹、掩盖犯罪事实。

当时,在李志斌的怂恿指挥下,包头市610、国安国保大队联手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间断的进行跟踪、蹲坑、绑架,非法劳教多名六、七十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

李志斌于二零一五年一月调入赤峰市任副市长、赤峰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党委书记,任职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这一年中,赤峰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极为严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被中共邪党谎言毒害的赤峰警察,在李志斌的亲自授意下,前后抓捕了敖汉、红山区等十四名诉江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八月,赤峰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张丽梅因依法控诉江泽民,被松山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张丽梅被勒索、威胁。张丽梅在这次被绑架迫害的惊吓恐惧中,身体健康状态越来越糟糕,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张丽梅抛下年仅十七岁的孩子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二岁。

赤峰松山区法轮功学员徐殿林、张悦舫夫妇因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九月被绑架,夫妻都被非法判刑。七十多岁的徐殿林被判七年,现在赤峰第四监狱里遭受迫害。赤峰喀喇沁旗刘瑞芹、赵艳敏母女实名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绑架,被非法判刑后,被投入了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赵艳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亲刘瑞芹被非法判刑两年。

潘丽娟女士是赤峰元宝山区建昌营镇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宝山区警察以诉江为借口上门骚扰,绑架了潘丽娟,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大量私人财物,室内被翻得一片狼藉。潘丽娟女士被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内蒙古女子监狱后,潘丽娟曾长期遭受酷刑迫害,包括被殴打、电击、不让睡觉等。潘丽娟十几岁的儿子从此失去了母爱,在痛苦中打发着日子。

当时李志斌无论听从了谁的命令,听了、做了,这个罪责他就得承担,这是逃脱不了的。三尺头上有神灵。尽管无神论在毒害着百姓,人已经不太相信神的存在,但是对于摆在面前的一些事实也不得不让人深思与警醒。

当年的李志斌身为赤峰百姓的父母官,如果李志斌借这个机会替百姓着想、多做善事,上天自会佑护他从而有更大的福报。然而,李志斌是只想一味的向上爬,利用手中的权力打压法轮功民众、助纣为虐,讨好上司,因此自损了德行与福份,招致厄运缠身上吊自缢,这就是 “人行恶之,天必惩之”。

现在看到的李志斌只是在世间表面上遭受的报应,李志斌实质上承受的天谴不知有多么的严厉和可怕。

近期,内蒙古政法、公安系统高层恶报频频。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涉严重违纪被捕;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消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副政委刘慧东和治安行动大队副大队长于芸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邢云曾担任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政法委书记等职。

中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市长汤爱军遭恶报一家三口均被判刑。二零零四年汤爱军担任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在呼伦贝尔市汤爱军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重罪。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汤爱军被调查。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判刑十二年。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汤爱军的儿子汤聪因犯“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刑两年三个月。一月二十四日,汤爱军的妻子王荣杰犯“受贿罪”被判刑四年。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前厅长赵黎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以故意杀人、受贿等多项罪名执行死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白志明,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判处死缓,缓期二年执行。二零一三年九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兼任“610办公室”主任杨汉忠被判处死缓。

恶报频频,验证着善恶因果报应不爽。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的太多了,这些被查、被判、死于非命的官员,无一例外,都是曾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现今中共内部已经是无官不贪,无官不腐,这一点都是心知肚明,而且贪污的金额、数量令老百姓瞠目结舌。可是为什么有些贪官被查,而有的就没被查呢?这是个值得引人深思与警醒的问题。细细思量: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就是被查办的这些人,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曾经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对修炼真善忍好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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