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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院长袁中山恶行

恶人姓名: 袁中山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袁中山从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先后在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长春市中级法院、德惠市法院任职。

袁中山早已在明慧网的恶人榜上被曝光,袁中山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尤其在任德惠市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时更是肆无忌惮。

以下是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案例:

对崔涛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崔涛、王成顺、郝杰、马宝舫、张凤秋、胡波、李瑞凤、李绍珍、杨金玉、杨金凤进行非法庭审,不让他们自己请辩护律师,都必须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师。

构陷所谓的“证据”竟然是由国保大队制作的光盘,大约十盘左右,里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图。法轮功学员当庭正告他们信仰无罪,没犯任何法律;法轮功不是×教;希望他们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学员希望开启他们的良知,完全站在为他的基点上引导他们深思: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你们将怎么办?要为自己的将来负责。审判长王荣富推卸责任,辩称“这是国家的事,由国家负责”,仍然错用《刑法》300条。

非法开庭时间从早上八点三十分到下午二点左右,中午休息半个小时。在庭审期间,法轮功学员被戴上手铐和脚镣。

开庭过程中公、检、法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制造冤假错案。

法院通知每位当事人只允许两位家属出庭,但必须得是非法轮功学员。进庭前还必须得到国保的允许,崔涛的老伴被德惠国保大队娄兴岩当场强行推出门外,杨金玉的母亲被国保大队的指导员魏永生等人拖走不允许进入法庭。

对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维持违法原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十点三十五分左右,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主厅在长春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德惠市看守所和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网络直播庭审。

审判长石泉未到庭,审判长位置上就座的是代理审判员何福。在裁定书上签字的除石泉、何福以外,还有代理审判员万明元、书记员赵悦。

法轮功学员崔涛聘请了北京执业律师李静林为自己的辩护律师;郝杰聘请石家庄执业律师刘广安为自己的辩护律师。八日下午三时以后,家属陆续接到了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开庭的电话通知,称九日上午九时二审开庭。此时已经没有多少时间通知聘请的辩护律师到场。

李静林律师正在南京办理其它案件,无法赶到。刘广安律师庭审前匆忙到场要求出庭辩护,法官何福再次拒绝刘广安律师的辩护手续。辩护席上有崔涛申请的亲属辩护人崔占磊就座。拒绝刘广安律师的辩护手续一事表明,法官蓄意突然袭击,侵害当事人辩护权,不给家属与律师参与的时间与条件。

其间,何福读完裁定书,维持一审原判。家属提出来要发言,何福问说什么,杨金玉和杨金凤的母亲王秀芹提出来法轮功师父是被冤枉的,质问法庭为什么不遵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审理。

法官何福威胁说,你别说话,再说就犯“宣传法轮功的罪”。一言暴露了刑事二庭法官明知给法轮功学员强加的罪名是欲加之罪!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是弘扬教人做好人的法轮功,让更多人受益,不仅毫无罪错,更应表彰,但却被当作所谓判刑依据。家属王秀芹继续申辩,法官何福不听辩护,匆忙离去。二审没有辩护律师参与,没有允许当事人发表意见和看法,草草收场。

主庭有五位当事人的相关亲属到庭,只有崔涛提请的亲属辩护人崔占磊收到了刑事裁定书副本一份,杨金凤是庭审现场的上诉人之一,并未收到裁定书副本。法院对当事人处置之草率令人瞠目。上述法轮功学员已从看守所被非法转押到监狱迫害。

对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翠花进行诬判

九月二十七日,王翠花遭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诱骗绑架,据悉,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已被非法转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对法轮功学员姜彦进行诬判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姜彦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被绑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姜彦再遭绑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遭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

姜彦是一名教师,现年五十一岁,多年来他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与人为善,遇事为他人着想,得到亲属乡邻的好评。他与九十岁高龄的老父亲在一起生活,他孝敬老人,对老人的生活照顾得非常好。有时间还领着老人学法,使老父亲的身体至今都很硬朗。

可就是这样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却因讲真相遭到多次迫害。他的妻子因迫害怕受牵连而与他离婚。

姜彦曾遭二次非法劳教迫害。第一次:二零零三年左右,姜彦曾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非法劳教,被强制洗脑,遭受残酷迫害;第二次,二零一一年六月被德惠市国保大队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到长春朝阳沟、奋进劳教所遭强制迫害。

姜彦曾多次遭德惠国保大队骚扰、抄家,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又被德惠市国保大队绑架,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德惠步行街再一次被德惠国保大队绑架。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姜彦被德惠法院非法开庭,没有律师辩护,有三名亲属到庭。法庭上姜彦为自己做了无罪申诉。姜彦把善倾注到老人身上,赡养老人,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的权利,却被德惠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绑架、判刑,天理何在?

三、结语

这些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案件在中国大陆时时都在发生,而中共邪党是始作俑者,可被卸磨杀驴的都是被邪党利用过的中共官员。奉劝那些还没认清中共卸磨杀驴的本性的官员,若还不金盆洗手,天要清算时,后悔晚矣。天理昭彰,善恶有报。

恶报,并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看到的。希望仍在参与迫害者能够警醒,引以为戒,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正视自己的危险处境,在法轮功问题上,做出正确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5/长春市两个法院院长同时遭恶报-373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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