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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中级法院二副院长相继遭恶报落马

恶人姓名: 毕崇江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原副院长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毕崇江和副院长梁明在任职期间良知丧失,违反法律,追随江泽民、周永康邪恶集团,对按“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群体非法判刑,使数十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监狱加重迫害,最终受到了报应,毕崇江已经于二零一五年九月被免职。梁明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被免职,并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被宣布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毕崇江,男,曾任职烟台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七年底任烟台龙口市法院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邪党组书记,二零零七年底离任龙口市法院到烟台市芝罘区法院任院长、邪党组书记职务,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调任烟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邪党组成员职务直至被免职。

梁明,男,一九七零年十二月生,一九九六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二零零二年任龙口市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邪恶党组成员,二零零七年任莱州市法院院长、邪党组书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调烟台市芝罘区法院,接任毕崇江的院长职务。二零一四年一月调任烟台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邪党组成员直至二零一八年七月被免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4/山东烟台市中级法院二副院长相继遭恶报落马-372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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