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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缙云县法院院长林春阳遭恶报

恶人姓名: 林春阳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院长

缙云法院院长林春阳,在当地开人大会的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之前,在家上吊自杀。

缙云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冤判,践踏法律,手段阴毒,而且宣判法轮功弟子都是形式上过一下,然后他们自己内部决定,不公开,不管法轮功学员身体状况如何,一概送入监狱。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法轮功学员周晓贞被缙云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浙江缙云县法轮功学员赵勇岳被缙云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非法罚款三万元。

现在还有法轮功学员赵永岳,因诉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非法拘禁,到今天还没释放。他家人替他请了律师开庭辩护。开庭期间,缙云县法院人员处处刁难,不让法轮功学员旁听,故意叫一些别的人占位子,而且有意无意刁难律师,使律师失去了为法轮功辩护的时间和机会。

身为缙云法院院长的林春阳对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1/不信恶报-恶报自到-364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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