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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李晓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恶人姓名: 李晓枫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党委书记、总裁

李晓枫,男,汉族,生于一九五二年八月,四川省岳池县人,高级编辑,博士。

一九九七年起任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兼重庆电视台台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书记、总裁(总台长)。

他是继重庆市委宣传部前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前局长、党组书记张小川之后,重庆广电系统被调查的又一名高官。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终止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副书记、总裁(总台长)职务。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重庆一中法院对被告人李晓枫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晓枫上任后和他的前任一样,继续执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不思悔改,终遭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12/诽谤法轮功-广电官员遭恶报26例-352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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