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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大学宣传、公安等人员遭恶报实例

恶人姓名: 于庆安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学校公安处处长

于庆安,原学校公安处处长,在恶党十七大召开前夕,配合烟台610绑架烟台大学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并私自从法轮功学员工资中扣五千元。事后,多名法轮功学员对其讲真相,使其有所启悟,没再继续迫害该法轮功学员。但仍配合市610在校园橱窗里摆放了污蔑法轮功的宣传画。几年后,他因涉嫌受贿,被判5年徒刑。其实受贿的人多了,为什么他被判刑,是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

真为这些听信恶党谎言宣传、拒绝了解大法真相的生命感到惋惜。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教人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古人云:“宁搅三江水,不扰道人心。”迫害修炼人真的是要遭报应的,既害人又害己,同时给家人带来痛苦。

希望所有的人能够明真相,不要再被中共谎言迷惑,远离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3/山东烟台大学宣传、公安等人员遭恶报实例-319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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