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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员李有治遭恶报

恶人姓名: 李有治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警察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有治,五十七岁,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人。多年来,李有治追随邪党,伙同马平安等跟踪、绑架、关押、枉判大法弟子,是汉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迫害良善的主要责任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得知,李有治患胃癌晚期,全身浮肿,目前在老家休养。
李有治直接参与迫害的大法弟子有:王新莲、补龙祥、袁世正、闫素云、刘幼栋、杨秀莲、纪素清、文莉芳、黄海英、孙丽红、刘辉、向彩英、魏彩霞、余秀琴、杜淑新、许春燕、郑翠平、夏江燕、兀亚利、张汉云、李青檬、杨华、叶浩、肖艳萍、余晓惠、刘秀兰、余凤娥、郑翠萍、刘伟、张青、丛学林、柏汉英、侯曼丽、陈宝汉等。
十几年来,当地很多大法弟子给他和他的家人讲真相,希望他能为自己和家庭着想,及早醒悟,停止作恶,一段时间,他曾有所收敛,两年前,办理了退休。本来这是他的一个正确选择,然而其抵挡不住权力与金钱的诱惑,又返回到国保大队,继续从事伤天害理的邪恶勾当,从中敛取财物。
在此,正告李有志等还跟随恶党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汉中市公检法人员:立即悬崖勒马,弃恶从善。请你们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汉中人民明真相得救的机会,不再做中共的殉葬品。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希望你们能认真对待自己和家庭的未来。不要等到恶报后悔莫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6/参与迫害法轮功-国保队长等人遭恶报-284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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