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联系我们

陕西省南郑县公安局局长遭恶报

恶人姓名: 齐建文
性别: 男
职位: 局长

南郑县公安局局长齐建文,五十岁,原任汉中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自担任南郑县公安局局长后,为了所谓的“政绩”,变本加厉的迫害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的修炼人。由于恶事做绝,终于在二零一零年九月遭到报应,暴病死亡。

南郑县大河坎七十六号职工肖艳萍,曾在北京做过大脑开颅手术,经常昏晕。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因她不肯放弃修炼,遭到了二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肖艳萍遭绑架。在二审时,南郑县公安局局长齐建文按照汉中“六一零”主任任玉平的指使,安排南郑县公安局“六一零”主任杜久成、国保大队长徐栋祥,在汉台区国保大队长马平安等的配合下,调集约四十人的警察和特务,手提摄像机、手铐、警棍等刑具,气势汹汹的守候在法庭附近。

上午八时,肖艳萍被押到庭,宣读判决,判处八年徒刑,不到十分钟就草草结束、押回。九时过后,“六一零”带领警察大肆抓捕十多名站在路边和在小吃店吃饭的法轮功学员。押入二辆警车,叫嚣着驶去。最后,这些无辜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中,城固的李金凤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勉县的徐艺琴被非法劳教一年,其余的人罚款放回。

后来,南郑县公安局内部因利益分配不均,齐建文被调回汉中市公安局,任命为纪检委书记,明升暗降,受到打击。

二零一零年九月,齐建文感到心脏不适,到医院检查。因严重心脏病需立即住院。他回家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住院,当晚就暴死在家中,抛下他再婚的新妻子,撒手人寰。

面对他的暴死,中共邪党的追随者害怕了,他们不敢声张,悄悄火化,企图继续哄骗那些不明真相的党徒为他们卖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5/陷害法轮功学员-陕西南郑县公安局长遭恶报-237611.html


>> 恶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