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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小纪暴死身亡

恶人姓名: 王小纪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副局长

王小纪,原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抓“国保”(原一科)工作,约46~47年出生。1998年7月公安部一局下发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后,他积极参与执行,对焦作地区的大法学员集体洪法炼功等活动进行干扰和破坏。如孟县体委邀请法轮功学员参加的功法表演活动,他干扰和阻止法轮功学员的功法表演,使其不能正常进行;对1999年正月初一法轮功学员在焦作市东方红广场进行的数千人的炼功活动进行冲散、阻止,并非法审讯、关押部份法轮功学员,枉法“追究责任”。

王小纪不听劝告,继续参与《焦作日报》对法轮功的抹黑。1999年3月的一天,一向注意饮食卫生(连喝水的温度、时间都严格掌握)和身体保健的王小纪在跑操时突然倒在马路上,被出租车司机送往医院,后即暴死身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3/128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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