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姓名: 郑爱民 性别: 女 职位: 干部
郑爱民,检察院干部,曾卖命执行上级命令,参与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代替大法学员写“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逼大法学员签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2005年4月4日她骑着摩托车被抢劫,慌乱中撞上路旁的汽车,现生命垂危。据悉,去年其丈夫也曾遇上车祸。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4/12/99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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