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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市公安局岭西派出所所长李新国恶行恶报

恶人姓名: 李新国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法弟子冯桂英,双鸭山市岭东区12委13组居民。1996年得法。她老伴于2002年患老年痴呆,精神已不理智,通过学法炼功,身体恢复正常。从99年7.20以后,片警李新国和曲延辉经常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冯桂英的大法书籍和炼功带、个人的身份证都被他搜走了。他们把她和大法弟子王淑霞带到北山派出所,逼迫她们放弃法轮功的修炼。她们讲给恶警说:我们没有错,我们是修真善忍的,是做好人的。

2002年李新国被调到岭西任派出所所长,他继续迫害法轮功,于2003年10月在双鸭山市卧虹桥附近遭车祸死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5/21/75199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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