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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诽谤大法的小学教师受到天理的惩诫

恶人姓名: 陈志恒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在99年7月20日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教育办助纣为虐,毒害广大教职人员和学生。
该镇前阿拉小学教师陈志恒、李月生,由于该校贯彻“上级”指示,他俩参与了迫害法轮大法,现已遭恶报。当时,陈志恒在该村的黑板报上负责写污蔑法轮大法的材料,不久后(2001年上半年),他骑摩托车回家,在路上正常行驶却被路旁一拉土的三轮机动车撞伤,而三轮机动车逃之夭夭。他住进医院自负三千左右医药费,前后做了两次手术,不仅自身遭罪,家人着急,也给学校工作带来负担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2/2/24244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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