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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局长牟国明的罪行

恶人姓名: 牟国明
单位: 康平县公安局
性别: 男
职位: 局长

二零零九年八月,牟国明从沈阳市东陵区公安分局调任康平县公安局局长,为向上级邀功请赏,牟国明上任不久,便实施了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计划。他与沈阳市公安、国安等机构,利用无线电监测车监控、定位康平县法轮功学员的正常上网行为。在上任后的几个月时间里,直接参与或幕后指挥四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导致三人被非法判刑、五人被非法劳教、一人被迫流离在外。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辽宁省康平县张强镇三棵树村法轮功学员王玉萍、刘艳萍等去内蒙古科左后旗公河来乡琥珀村发放真相资料,被公河来派出所、科左后旗国保大队绑架。九月十日,科左后旗国保大队到三棵树村绑架其认为与刘艳萍一同去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扑空。九月十九日早晨五点左右,在康平县公安局的指使下,张强镇派出所所长戴永胜、副所长莫建超、王树和、寿永国、陆军等人将张强镇三棵树法轮功学员刘淑芹、丁淑萍绑架。现刘淑芹、丁淑萍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康平县公安局和沈阳市国安利用无线电监测车进行监控、定位的策划下,康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蒋立军(大队长)和康平县小城子派出所方雪飞(所长),带领几名警察闯到康平县小城子镇法轮功学员王金凤、王雪坤、李晓平家,将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并抢走三人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十二月三日,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在沈阳市“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机构)指使下,康平县“六一零”、公、检、法、司合谋构陷王金凤等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二月,康平县法院无视法律与事实,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王金凤七年、李晓平三年、王雪坤三年(判三缓五)。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康平县胜利乡文华村老年法轮功学员齐淑萍、王淑华在胜利乡哈里户硕村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刘军诬告,后被胜利乡派出所警察绑架。现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虽被放回,但不能正常待在家中,至今仍流离在外。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四日早晨四、五点钟,康平县公安局长牟国明在张强镇派出所亲自坐镇,指使张强派出所莫建超(副所长)、寿永国(联防队员)、高中锋(刑警队队长)等二十多人,出动十多辆警车,绑架了张强镇三棵树村法轮功学员孟兰玉、何亚贤(何亚贤正在家中护理因事故造成腿骨折的丈夫)。现孟兰玉、何亚贤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

在牟国明上任康平县公安局局长仅仅几个月,就四次绑架法轮功学员,导致三人被非法判刑、五人被非法劳教。修炼人没有敌人,尽管牟国明对法轮功犯下重罪,但我们心中没有仇恨,有的只是对牟国明在无知中犯罪的惋惜。在此,我们再一次郑重劝告牟国明局长,不要为了升官发财而正邪不分、善恶不辨,拿着百姓的血汗钱反过来迫害善良的百姓,不要出卖人最起码应具备的正义和良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6/22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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