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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当权小人李长春及其恐怖洗脑营的犯罪事实

恶人姓名: 李长春
单位: 广州610办公室
性别: 不清楚
职位: 省委书记

李长春及“610”系统的另一恐怖主义手段,就是大搞秘密失踪案,绑架大批法轮功学员到强制洗脑班,如臭名昭著的黄埔戒毒所洗脑班、三水劳教所洗脑班等。如三水洗脑班据说就是直接秉承罗干、李长春旨意,由广东610直接指挥省直工委、广东省高教工委、省司法厅共同举办的;极具讽刺意义的是该洗脑班打着“法律”的招牌(拉了司法厅作点缀),但被送到班上的大法学员没一人是自愿的,都是在上班途中或直接在家里被公安或610办绑架来的,很多家属和单位在当时都不知道!据说开始时邪恶势力还想动员一些法律专家、教授去讲几节“法律”课点缀点缀,但这些专家没有一个能直视大法弟子“绑架人是哪一家的法律?”的实质问题,稍微有点良知的学者都没人愿去给违法的恐怖集团涂脂抹粉,故所谓的“法律课”也就不了了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5/19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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