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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汕头市8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


2002年7月26日上午,广东汕头市金园区法院对8位大法弟子枉法做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3年至10年。这八位大法弟子分别是:

李嘉彬 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庄泽鹏 8年,
赖礼芳 (不详)
吴燕波 (不详)
王惠鹏 (不详)
陈少芸 (不详)
陈奕霞 (不详)
陈淑安 (不详)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7/28/3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