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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实


【明慧网】董林桂,女,54岁。今年元月8日,大法资料点被破坏,董林桂与吴旭姝(另有介绍)被绑架。当天在永红分局被非法审讯近12个小时,在非法审讯期间遭到该局政保科科长石秀文及恶警郭维山的严刑拷打。将董林桂的头发揪下一大把,往董的脸上浇开水,谩骂侮辱董林桂,直到晚上8点多,将两人送进看守所。
事隔一天,恶警又将董提外审到永红分局,在近12个小时的审讯期间,让董坐老虎凳、毒打,采取肉身惩罚和精神折磨的方法,进行强行逼供。董因抗议非人折磨,不配合邪恶,送回看守所后,绝食绝水,又被钉在地板上。由于长时间的绝食,特别是非人的折磨,董已多次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已多次向办案单位报病危。办案单位在省公安厅的直接参与下,不仅不放人,还成立了国保专案组。于3月1、3、5日连审3次,最短12小时,最长32小时,除打骂外,不让睡觉,进行残酷的精神折磨,参与的人有公安局副局长李运阳、政经文保大队长陈永德、政保大队陈万友、永红分局政保科石科长,郭维山等。他们边折磨边说:“打死算自杀,可以叫你一点伤没有就死去。”等等。在70个小时的残酷折磨下,也没达到他们目的的情况下,又将董送回看守所。目前,董林桂的身体已处在极其危险之中。

孙桂荣,女,64岁。因坚修大法于2月3日晚在家中被永红分局新立派出所无故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录音带等,还有一些大法真相资料,并把64岁的老人孙桂荣投进看守所。由于身体不适,看守所已向办案单位报病危,送医院检查,医生要求住院,可办案单位置之不理,现已近一个月。

景玉华,女,40岁左右。2月3日晚,与另一同修做真相时被绑架,景与另一同修向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恶警自己做完记录,景不配合,不签字。他们就强行在刑事拘留单上按手印,景高喊:“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张所长便大打出手,揪头发、打耳光,用脚踹前胸、腿被踢青、眼眶被打肿、打青(20多天才恢复正常)。景因被打得胸内疼痛,不能进食,被管教强行钉在地板上4天,据说已报过病危,但至今仍未放人。

崔秀云,女,51岁。2月3日晚在同另一功友做真相时,被前进分局前进派出所绑架,当送到看守所时崔秀云出现心脏病症状,看守所当时不收,南岗派出所司机孙X、徐X、阴XX将崔扔下就跑了,看守所不敢收,找市局催促南岗所放人。南岗所又将崔拉到市224医院采取找熟人、做假诊断的方式,硬将崔送进看守所。至目前看守所已多次报病危,但至今无人过问。

前进区南岗所电话:0454-8791602
所长张得利;片警孙钧宜;片警闫卫东;张得利侄子:张辉

张艳玲,女。2002年2月4日在家干活时,桥南派出所两干警到她家里说看一看她是否在家,过一会又来了说有点事,进屋后说她家里有材料进行搜查,抄走老师的法像和讲法录音带,还让她去分局谈话,她不去。警察就打电话又叫来几个人,硬把她抬到车上,拉到分局让她签字,因她不签字,他们就写了本人不签字,没经过合法手续,把她送进拘留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3/26/27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