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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名大法弟子惨遭折磨并被非法审判


新疆法轮功学员余建民、陶革、李永征于2000年12月被新疆呼图壁城镇派出所非法逮捕。

陶革于12月8日晚,为了不被派出所的恶警非法抓走,不慎从4楼滑下,头朝下摔成重伤,而后送往医院,经查,两腿粉碎性骨折,第五腰椎骨裂,左手腕骨折,右手腕严重扭伤,由于时间长,伙食差,分量少(每人一天只有四两粮),直到现在脸还是肿的。看守所的恶警却谎说:他挺好的,都吃胖了。在陶革受伤的情况下,恶警门九天九夜不让他睡觉,一合眼就被用脚踢。目前伤处仍很疼痛,在这期间,家人要求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都被拒绝,初期也不让与亲属见面。

李永征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单位派人前往,强迫他辞职,其妻子有身孕在身,失去了生活来源,家人要求取保候审,被拒绝。

七天七夜不让余建民睡觉,恶警们还让劳教人员打他们。

呼图壁法院在2001年10月24日开庭审判,不许他人旁听,只通知了几个家属。检察院宣读了三人的所谓“罪证”:炼功和散发真相传单。

在法庭上,当李永征提出立法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制定时,检察院的人拿出一本不知何时出的白皮书说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据。陶革说,你们不是讲法律吗?我都伤成这样,为什么还九天九夜不让睡觉,还没合眼,就被踢几脚……这时不法审判员、审判长急忙打断,不让说完。在辩护时,当大法弟子说到实质问题时都会被不法审判员、审判长打断。

审判从上午到下午5时,没审完,中间休庭,说是开庭另行通知。在没有二次开庭的情况下,法院儿戏般地判决陶革、李永征刑期5年,余建民为7年。

据传,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早已内定,法院只是走个形式而已。有律师透漏,司法机关有规定,原则上不得为法轮功辩护,要辩护必须得经过司法机关同意,并且随时报告与法轮功人员的接触及谈话情况。

呼图壁看守所值班室电话:0994-4502314(总机)转看守所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1/29/20607.html#chinanews1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