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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大法弟子李瑞刚被迫流离失所


李瑞刚,男,今年29岁,是一名被鞍山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的“法轮大法”弟子。我家住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深沟寺十一区,在鞍钢冶金运输厂工作,是一名普通工人。

1999年7月22日“法轮大法”开始遭到诽谤和迫害,他和其他功友到市政府去讲清真相,被公安局抓走,送到当地深沟寺十一区派出所,派出所干警要求他写保证书,不许进京,不许炼功,并说不写保证,不让回家等等。当时他没写,只是简单地作了笔录,最后把他放了。

1999年10月12日,他和其他功友去北京上访,跟国家政府说清真相。10月13日到北京,当时全国各地去北京的大法弟子非常多,天安门广场、前门等处有许许多多的大法弟子,他去北京到信访局上访,没有人接待,他想上访不成改日再来上访,回家也得被抓起来,所以就在北京租了房子住下了。

12月6日,在北京六里桥,接鞍山到北京的大法弟子,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干警抓了,把他和另外一名大法弟子刘群阁,送到北京岳各庄派出所,先把他俩人送进小号,和一些刑事犯一起在墙角蹲着,蹲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开始提审,由鞍山市深北派出所干警李军和一名不知道姓名的警察提审,警察问:“鞍山市到北京的大法弟子在哪里”?答:“不知道。”干警李军作记录,另一名干警用手铐把他双手反背一上一下铐了起来。警察问:“说不说?”他说:“不知道在哪里。”这时不知道姓名的警察把他反背的双手使劲地摇,使他的两只手腕更加疼痛,还用皮鞋踢他腿上的迎面骨,怎么问,他也不知道,最后把他送到鞍山市公安局驻北京的玉蜓宾馆。

于12月7日,从北京返回鞍山,在鞍钢铁路治安派出所,由鞍钢政保处任处长作的笔录。12月8日下午,他被送进鞍山市第三拘留所,在第三拘留所呆了十四天,把他送进严管号,和吸毒的关在一个号室里,目的无非是想摧残大法弟子的意志,想让他们放弃法轮大法。在第三拘留所,每顿饭都是一块发糕,一小盆淡汤,这里吃的、用的东西,价格都是外面的几倍,一袋碧浪洗衣粉8元钱。拘留半个月每人交175元。他买的小伙房的烩菜,十元菜一小盆,里面什么菜都有,后来才知道都是别人吃剩下的,发给他的毛巾和牙刷都是别人用过的,洗的是凉水澡,更喝不上开水。

12月21日把他又送进鞍山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呆了一百零一天。这里提审他们要从狗洞钻进钻出(狗洞宽35厘米,高约70厘米,在铁门的下部,离地面约15厘米)。每天的窝头和菜汤都从狗洞送进来,一顿一个窝头,半饭盒汤,每天吃不饱。刚到二所那几天,没有饭盒和匙就和别人用一个匙和饭盒。一周有两顿细粮也吃不饱,天天没有放风时间,天天都要坐炕板,剃光头,洗冷水澡,喝的也是生水。把大法弟子分开关,一个号室一个,经常遭到在押人员的欺侮和打骂。往家里写信要钱,不许说吃不饱。屁股因天天坐炕板都坐黑了。他在西5号室,是阴面,号室里有虱子,屋里潮湿,他还得了严重的疥疮,身上瘦得皮包骨,尽管这样,每天晚上还必须坐班两个小时(坐班就是晚上起来不睡觉看着在押人员)。第三拘留所、第二看守所的厕所,就在号室的一角上,不是封闭的,大小便马上用水冲,要不冲屋里一下子就臊臭味。在第二看守所,每月家里给送钱,要交号费30元。

2000年3月31日,他被送进鞍山市劳动教养院。在教养院,每天两顿粗粮,一顿细粮,三顿都是菜汤。夏天菜汤里经常有死苍蝇,有时窝头才半熟。初期因为他对大法很坚定,亲属接见拿来的东西要检查,和亲属谈话时有队长在旁边看着。今年七月以来,所谓“转化”的吃细粮,大法弟子吃粗粮而且跟刑事犯在一起住。大法弟子姜万涛因坚定修炼“法轮大法”,无故被劳教人员又打又骂,造成脸部青肿。

2000年9月,厂领导告诉他,如果再去北京上访,厂子的两位领导和当地派出所片警都要撤职,自已的家属都要受到牵连,这不是株连政策吗?在他写此文时,他已经是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了。

2000年12月22日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8/9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