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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大法弟子陈桂凤等遭受迫害


她叫陈桂凤,家住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旧卜街,今年46岁。

她和爱人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踏上进京之路,向政府反映一下他们炼功受益的真实情况。当他们来到中南海西华门前时,里面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军官,问他们有什么事,他们就跟他讲迫害“法轮功”是违背民意的,媒体报导的内容是不真实的,是缺乏调查的,是不切合实际的。又把他们炼功受益、心性提高的具体情况和他讲:我们俩现在都下岗了都没有找政府,但是“法轮功”被政府迫害,我们才来找政府讲明真相的。他听完后,看出他们夫妻俩所讲的话是真实可信的就对他们产生了同情心,并说:我看出你们俩年岁也不小了,你们说的这些事是真实的,可是我们也解决不了,这事是上面决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赶快走吧,不然就要抓你们了,你们被抓孩子怎么办?他们说:“谢谢你的好意,我们是来反映实际情况的。”

不一会儿,警车来了,把他们带到天安门府右街派出所,这里已经抓了二十多名来自各地的大法弟子。晚上又把他们送到北京西城区看守所。走进这里就象进了人间地狱,首先对大法弟子的人格进行污辱,让她们这些女大法弟子全部脱光衣服,接受他们的全面细致地搜身检查。还满嘴脏话地辱骂她们。这是完全侵犯人权的行为。在照像时一名恶警满嘴脏话地骂大法弟子,还罚她们蹲着,一蹲就是半小时。有一名大法弟子腿蹲麻了,跌坐在地上时遭到一名恶警的破口大骂。照完像后,不让她们穿鞋,让她们光着脚走回号室,根本不把她们当人待。在这样的环境下呆了六天。六天后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干警把他们七人带到北京建信宾馆(建信宾馆是鞍山公安局抓捕“法轮大法”弟子的临时办事处)。

到达后,首先是搜身,把每人身上的钱财都全部没收,从他们夫妻俩身上收去的钱就有一千五百元。两天后把他们旧卜街道的七人押送到旧卜街派出所,然后提审他们,由于他们都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因此把他们七人一起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处罚,被关进鞍山市第三拘留所(戒毒所)。在那里,每天吃清水菜汤和玉米面发糕,白天坐炕板,不准走动,大小便都在屋内。在三所解除处罚后,11月14日出来后不让回家,又给她和其他三人办了五天班,共花了三百元钱。后来在别人给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才被放回家去。

在2000年6月30日,由于在家传看大法资料,被政府知道后,又一次被送进鞍山市第三拘留所,本来关进三所的拘留天数是15天,但对修炼大法的弟子来说,政府就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增加关押天数,甚至可以成倍的增加期限。她不知道是何道理就把她又拘留了15天,也不作任何司法解释,也不按司法程序办案,说啥是啥。政府对大法弟子不仅从精神到肉体打压摧残,而且从经济上也加大处罚。她的拘留款都是交双份的。政府的所做所为都是完全违反宪法的,是完全侵犯人权的。

这次被送进三所后,每天坐炕板,不准走动,在这三十天里一直呆在监室里,不准到外面放风活动。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每天给的号饭菜量原本就不多,但给她们大法弟子的菜份就更少得可怜。原来那些刑事犯在拘留所里都买所里做的加量饭菜(所里的饭菜价格是外面的几倍,如一盘炒菜外面才三、四元钱,在这里就是十多元钱;一个煮熟的鸡蛋卖一元钱,而外面一斤鸡蛋才二元钱等等)。你多买他的东西,所里就多获暴利,你不买他的饭菜,他就挣不到你的钱,就恨你。由于大法弟子们在生活要求上都很俭朴,谁也没有买他的加量饭菜,他们就对大法弟子产生气恨。本来应该分到一小盆菜汤,这回就只剩下没有菜时的半小盆空汤了。从中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对大法弟子的盘剥打压到了何等程度。我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呆了三十天。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6/9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