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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无任何理由及法律手续便动手抄家


四川学员朱均秀,女,40多岁。10月15日晚7时左右被便衣抓走,警察用从她身上搜来的钥匙,在未通知她家人并且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抄了她的家,将其儿子的电脑及其配套设备、光碟、传真机等以及其他部分私人财产一并抄走。她丈夫回家后发现家中一片狼藉,还以为是遇上了入室盗窃的贼,后来接到警察的传讯,才知这一切是“人民警察”所为。该功友至今下落不明。

中国的法律规定要对当事人住处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应提出申请,批准后还需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警察在其家中空无一人的情况下进行抄家,其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法律。

在搜查中警察发现她家中有电脑,并搜出一张多年以前由单位统一发放的电脑培训证,便不顾事实真相的认定她懂电脑,并且有条件上网,为了邀功,警察竟不惜制造冤假错案。该功友原在成都市青羊区国税局做税务稽查工作,是业务骨干,后因进京上访被迫辞职。

李顺群,女,50多岁,成都市保和乡居民。10月29日,她外出买菜,刚到家,便有一群警察蜂拥而入,二话不说开始抄家,将她私人购买的大法书及炼功带抄走。

四川省威远市,警察经常到法轮功学员家中,无任何理由及法律手续便动手抄家,其中列为重点的更是每日必到。

四川省新津县10月当地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后,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人也被强行带走,一直关到“2000年中国成都西部论坛”结束后才放出来。抄家时学员要求出示法律手续,警察竟说:对你们(炼功人)不需要这些,我们想什么时候来(抄)就什么时候来(抄)。作为执法人员的警察竟如此无视公民的合法权益,践踏法律的尊严,如此下去社会怎能安定?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0/11/1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