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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北京通州区看守所和牛堡屯派出所警察打人并指使犯人打人,非法拘禁,私立监规,私设公堂,行政拘留,滥用酷刑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是一个62岁的老太太,由于上访,警察以防碍治安为名将我处以15天行政拘留。我是2月4日夜里11点多钟被抓到牛堡屯派出所,警察(刘、王、马)又打嘴巴,又抽耳光,又用脚踢,打得我全身是伤,还揪着头发往墙上撞,还骂我很多脏话。真是无法形容。然后他们把我的手朝后背铐在一根柱子上,而且,是一只手从肩上下去,另一只手从下面上来,铐了一宿,连大小便都不允许去,直到早晨7点多钟才放下来。整八个小时。在送看守所时也是背铐着,而且看守所的其他警察也看见了。往看守所送时,他们把我塞在司机与对面的坐位中间,我进不去,他们就把我踢进去。半路上我的腿特别疼,到看守所后我发现腿上磨起了两个大泡,到现在还紫着呢。

到看守所后又教规矩又走板。有一次警察来说教规矩,四个犯人打了两圈,一共打八十板,打的整个屁股都是黑紫色,出看守所时还紫着呢。

又有一次警察一共抓了八个人,三个警察(刘、王、马,其中有一个副所长)又打又骂又踢,还揪头发往墙上撞,撞完后又让低头站着,头不许超过窗台,警察用手按着,足足低了两个多小时,下午6~7点时,七个人都放后边摞着,不允许坐座位,弄得我们都非常恶心,到看守所警察又用帽子抽我20多下。在看守所又是”走板”又是”教规矩”。在看守所15天期满后,牛堡屯派出所接回后,又私立公堂,被看管4天,不给饭吃,不让我家人去送饭,别人给我吃,警察还不让吃,也不让睡觉,整整4天4夜。第四天夜里他们把我用手铐铐了一宿,整八个小时,警察还说怕我把他们弄死。我是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太太,他们这样对待我是不是违法呢? 警察(马)还说:打你,你告去,没地方管。多么嚣张!

6月2日警察无故从我家抓人,问我去哪了,我说去人家还钱,这违法吗?警察说我不说实话,就说给我挂上。然后就把我一只手铐在后窗户上,整整铐了有3个小时,手腕子都肿了,我还得翘着脚,要不不够高,到现在腕子还肿着呢。从前一天10点到第二天10点都不让吃饭,还让干活拔草,非法拘禁整整2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他们是国家的执法机关,堂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头顶着国徽,干着有损国家形像的坏事。

我要控告牛堡屯派出所。
1、警察打人;
2、非法拘禁;
3、私设公堂;
4、行政拘留,带手铐(滥用酷刑)

控告看守所(通州区)
1、私立监规,犯人打人;
2、警察指使犯人打人。

我请求检察院帮助我查处牛堡屯派出所和通州区看守所的当事领导以及打人凶手,严肃法纪、法规,使我们国家法律落在实处,使我们老百姓能够真正看到法律的尊严,给我这个老太太一个说法,讨个公道。谢谢!

申诉人:(姓名地址略)
2000年6月20日

http://minghui.org/gb/0001/Oct/05/shensu_old_lady_b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