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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犯罪事实


外人只知道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镍金属生产基地,其生产的“金驼牌” 电解镍在伦敦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年生产总值已突破200亿人民币,拥有职工约4万人的大型国有企业,1999年7.20 以来,在其恶党党委和610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执行邪恶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在金川科技馆举办了至少三次大型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展览,命令其下属的各个二级厂矿、机关、学校组织人参观,配合金昌市610在公共场合、金川集团办公楼前沿街挂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横幅、展板等,邪恶党委直接领导的电视台和报纸更是被利用,长时间大面积散布谎言和毒素,毒害众生。

金川集团将坚持信仰,到北京依法上访的大法弟子从北京遣返回来后由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政保科(现改名龙首公安分局)亲自从各级单位保卫科抽调人员,人员有戴常军、杨增智、季树平、赵守杰、王斌等二十几人,在金川集团消防队和金川集团戒毒所举办洗脑班,被强制進入洗脑班的大法弟子按下岗职工对待,每月只开 300元钱,还要全部上交作为伙食费,整天灌输邪党理念,还从培训中心专门安排所谓的教师从法律、宗教、艺术、政治等方面给大法弟子授课,目地就是让大法弟子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24小时不让回家,晚上要将门锁上,强制大法弟子从事重体力工作和强制吸毒人员一起到矿石堆上挖树坑、到煤场卸煤、到金昌化工厂卸化学物料。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最长的七个月,年龄最大的是当时68岁的安宏全。

金川集团把法轮功学员是否放弃信仰“真善忍”和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胁迫各级单位的领导迫害各单位大法弟子。凡是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的大法弟子全部按违反厂规处理,有的被非法开除工作,有的被非法开除厂籍留厂察看1-2年,每月只开300元钱下岗工资。

他们还在每年的公开招聘招工公告上,明确写有不招聘修炼法轮功的人员,在单位调工资、评职称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参与法轮功修炼的不给调工资、评职称。

金川集团邪恶党委和610小组协同暴力工具—公安处(现在是龙首公安分局),具体对大法弟子实施残酷迫害,公安处留下了在迫害大法弟子过程中表现最邪恶的代宝吉(冶炼厂保卫科)、邢富强(动力厂保卫科)还有米宝明、张树伟,组成610国保科,实施对大法弟子的监视、抓捕、抄家、酷刑逼供,在公安处办公楼上专门设有刑讯室,里面有它们发明的各种酷刑。

六年来金川集团公司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情况如下:

被判刑的大法弟子名单:
郭红,40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职工,被非法判刑11年;
单思源,女,36岁,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判刑13年;
崇金霞,女,33岁,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电气教研室教师,被非法判刑11年;
安占峰男,30多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职工,被非法判刑10年。
张永龙,男,37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被非法判刑9年。
马志刚,男,32岁 金川集团公司冶炼厂职工,被非法判刑12年;
吴开礼,男,金川集团生活公司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4年。
樊永成,男,54岁 金川集团生活公司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12年)
魏安月,男,45岁左右(金川集团运输部货车司机,被非法判刑10年)

甘肃金川集团公安处在公司消防队(后转到公司戒烟所)办洗脑班。从2000年3月3日到2000年11月16日,曾先后非法关押大法弟子18人,他们是:
马跃芬、杨笑川、李波、刘政、魏安月、张永龙、安洪全、郭红、王月娥、杨秀芳、刘若兰、刘志萍、魏秀兰、魏秀芬、苏建军、毛伟、谢科同、马志刚(详见7月15日明慧《甘肃金川集团2000年邪恶洗脑班解体纪实》)。

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开除工作的情况:
马跃芬,男(二矿)、杨笑川,男(三冶炼)、李波,男(动力厂)、赵佩文,女(化工厂)以上几人被非法劳教三年后金川集团不给安排工作。王金平,男(二矿)、许勇,男(动力厂)被直接开除工作。孙爱玲,女(实业公司)被非法劳教三年。

迫害责任人:
李永军:男 约1949年出生,四川成都人,2000年由西南铝业公司调到金川集团公司担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尽管他没有直接参与迫害,但是在其任职期间,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何况许多严厉的迫害情况和政策都必须他认可才能执行。

邓少军,男,约48岁左右,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金川集团公司610小组组长,其人参与了一切对法轮大法和法轮大法弟子的迫害,还亲自多次在公开的会议上诬蔑大法。
办8811498、8811809、8811729、8827726
李逢国,男,约55-57岁,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常委 主管宣传 直接领导《镍都电视台》、《镍都报》,可以说它在执行“名誉上搞臭”的政策是不遗余力。电话:0935-8811388 家 8812186办
参与宣传谎言的还有 李东升(台长)(音)晏书怀(责任编辑)、包淑艳(节目主持人)
电视台8827990镍都报 8827466、8811340、8812174
胡耀琼,男,45-48岁,2000年任劳动工资部、人力资源部部长,主要执行“经济上搞垮”政策 0935-8811808 家8811459、8812195、8812014、8828370办
韩钟玉,男,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副处长,610成员,一直积极参与迫害,经过国内外大法弟子讲真相仍然不思悔改,下手狠毒,后期公安处迫害大法弟子都是主谋。
王冀安,男,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政委,对大法和大法弟子一直仇视,偷偷监视大法弟子。
三任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政保科科长
冀庆新,男,约58岁;米宝明,男,45岁;张树伟,男,610打手恶警;
代宝吉,男,约40岁,身高约1.75-1.78米,原是第二冶炼厂保卫科科员,后调到公安处政保科,至今仍十恶不赦。
邢富强,男,原是第动力厂保卫科科员,后调到公安处政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