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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公安局一科执法犯法 践踏宪法 破坏宪法的尊严


1、瑞昌市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的决案和执行机构,完全独立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头目兼公安局副局长周佐林,一科科长范康及徐尤池、李小玲、郎雅冰、范毓方(公安局特务)、郑某、余颖、徐梦林、丰文辉等近五年来追随江氏集团,肆意迫害法轮功群众,置国家法律不顾,乱抓乱捕法轮功群众,违反了国家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到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些恶警在瑞昌为所欲为,随意抓捕大法弟子95人次,非法抄家,搜缴大法书籍、音像、炼功带;办洗脑班,强迫学员放弃信仰,指使地方片警、乡镇政府、居委会、学员所在单位经常打电话或上门骚扰学员和家属,采取蹲坑、跟踪学员、监视电话、手机等非法手段,还对修炼群众大打出手。

2、 以“转化”为名,向学员和家属强行勒索钱财。
(1) 1999年7.20后,瑞昌陆续有12名学员进京上访,向中央领导陈述事实,被公安局恶警何少锋、徐尤池、高某抓捕,关押在拘留所5-15天,每人罚款1000元。
(2) 1999年底码头学员陈新娥去北京上访,被恶警徐尤池等人抓捕,关押在市看守所37天,并向家属勒索15000元才放人。
(3) 1999年12月下旬大法学员朱具淑、周志斌、曹路林、柯映春分别进京上访,被公安局一科恶警徐尤池、彭经才等人押回,关在市看守所,在关押时徐尤池逐人搜身,将这四人身上的现金1100元全部塞进腰包,并强行每人罚款3000元。
(4) 2001年5月8日公安局一科恶警将大法弟子漆小瑞、朱水霞、王冬娇哄骗到瑞昌宾馆房间,进行非法提审,事后关押市看守所,漆小瑞关押50天,恶警向其丈夫(医师)勒索15000元罚款,以上勒索钱财均未办任何手续。
(5) 2000年3月31日大法学员肖水木、王冬姣、张晓红、涂淑兰、宋新华因进京上访被公安局一科恶警徐尤池、范毓方抓押在市看守所60天,范毓方执法犯法、弄虚作假,在释放学员的前三天,将他们转至拘留所非法关押,6月6日通知学员家属交清两所的伙食费和其他费用每人共1200元,钱交齐了才开一张拘留15天的证明才放人。
(6) 除市区这样乱抓乱关乱罚外,对农村的大法弟子也从不放过,花园乡的大法弟子五人每人罚款200元,也不办理任何手续。

3、 侵犯人权。随意关人、打人、骂人。一科恶警范康经手抓捕大法弟子,关押50多名,14名送去劳教,都是范康一手经办的,有的大法弟子在关押期间,在非法提审时,范康经常动手打人,王冬姣、张晓红被打几次,经常骂大法师父、骂大法弟子,侵犯人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6/74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