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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监狱非法羁押 陈小娟绝食抗议


【明慧网2004年1月8日】陈小娟,女,39岁,江西省南昌大法弟子。2001年1月因散发法轮功真象传单,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于江西省女子监狱。陈小娟一直坚定信仰,恶警威胁到期不放转劳教。陈小娟现已绝食抗议十余天。
1999年12月19日,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途中被抓,关进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左右。2000年4月25日到北京上访后,却被不法人员抓回,非法关进江西省精神病院进行折磨,用超过普通精神病人4倍药量强迫给陈小娟注射及吃药。注射后其本人看不清30cm×30cm大小的字。

2001年1月24日,陈小娟因散发真相传单被外地公安吊起毒打,后被送回南昌关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被判刑三年。陈小娟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多次绝食抗议非法判刑,被吊离地面毒打。晚上不让睡觉。强迫超量劳动。三个月不许家人接见。曾因她绝食40多天被送进江西省长征医院(监狱医院),被强行野蛮灌食造成大量吐血。医院曾下病危通知书,省、市610都到医院但置之不理。女子监狱警察公开扬言:陈小娟没被转化,到期也不释放转为劳教,并且说这是按上面政策办的。陈小娟被判的非法刑期到2004年1月23日到期,据说恶警现在正办相关手续企图转为劳教。从2004年1月6日至今,陈小娟已绝食10多天进行抗议。因陈小娟长期被强迫大负荷劳动及受毒打,现身体极度虚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8/64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