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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级法院书记员谢纯锋被洗脑班劫持


【明慧网2003年12月18日】谢纯锋,男,29岁,广东省澄海市外砂镇蓬中管区居民。澄海中学九二届毕业生,中山大学96届法律系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就职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书记员。法轮大法修炼者。
1999年8月初上京证实大法,被汕头市中级法院强行送入汕头大学精神病院,遭受非人折磨长达九个月。后向单位辞职回家,因在室外炼功证实大法,被澄海市外砂派出所拘留。后被恶警非法羁押于澄海看守所,接着又被送往三水劳教所劳教一年。出狱后,于2001年9月份再次上京证实大法,失踪了一年。后被送回澄海看守所,于2002年9月再次被送往三水劳教所劳教二年。2003年9月中旬期满,被汕头市610直接从劳教所押往汕头市政法委开办的洗脑班进行精神折磨,至今已二个多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18/62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