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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劳教所“大背铐”酷刑


【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佳木斯劳教所为了逼迫大法弟子写“五书”(即强迫洗脑转化后写的保证书等),对大法弟子严刑铐打,动用“大背铐”,即一种极端残忍的酷刑:右胳膊在上,左胳膊在下,在后背交叉用手铐铐住,铐在低矮的铁床上。那种痛苦是无法想象的,撕心裂肺,痛苦不堪。几乎所有被关押的坚定大法弟子都受过此刑。如果不写还要拳打脚踢。有的背铐长达8个小时,致使胳膊长期抬不起来,脚无法走路。严重的生活已经无法自理,双手致残,这种酷刑造成的身心伤害是非常严重的。
有时,因为不写“周纪实”也被残酷迫害。夏天只穿一件单裤,双腿垂直、腰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一动不动的坐在满是方格子的小凳上,有的屁股都坐烂了也不让垫椅垫儿。有的被迫害成心脏病,犯病时也不能休息。恶警却说:“你们不是超常吗?怎么都成了半身不遂了?”有的被迫害成内伤的大法弟子,不能做操,恶警连打带骂,如:恶警于文斌踢打大法弟子苏艳华,恶警蒋佳南踢打大法弟子姜淑芳等。平时打骂、体罚大法学员成了这些恶警的家常便饭,常用污秽的语言侮辱大法学员。有的大法学员往手上写字也遭一顿毒打。和别人说话也要挨打。并且不许上厕所,经常有人尿在裤子里。它们还经常邪恶的说:“你们超常,不用上厕所了,自行消化。”对那些迫害成生命垂危的、严重心脏病的老年大法弟子,硬说心脏病不算病,没问题。

因为大法学员不背警训,被罚站在外面,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长达两天。而且,这几个大法学员都是被迫害最严重的病号。有的都犯病了,恶警还要给她们加期,还要加班加点劳动,吃的是稀汤、咸菜、黑馒头。由于劳动强度高,又吃不饱,大法学员经常饿着肚子干活。恶警规定,不准在厂房吃东西,看见就加期。

有的大法弟子抗议非法关押就绝食,被打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还进行大背铐野蛮灌食。

省里要检查,七大队长陈春梅给刑事犯开会,让她们作假证,让她们不许说出打骂、体罚、虐待大法弟子的事,否则加期。还把手铐子都藏起来。中队长李秀锦、刘亚东、高杰用恶毒的手段为所欲为。其实不过是上下相贼,共同欺骗世人。

九中队被劫持的大法学员从早上七点出工做手机套,加班到晚上7—8点,有被迫害成高血压、风湿病、手脚被铐麻木没知觉的,生活都不能自理,还要强制劳动。不能劳动者加期。恶警们置法律条文于不顾,为所欲为。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1/6/60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