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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案件的审判长陈援朝得报应


据《海南日报》2003年8月13日报道,52岁的陈援朝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1999年11月全国首例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它主动担任审判长,并采用流氓手段罗织罪名,将法轮功学员宋岳胜、陈元、江诗龙、梁玉玲等人判高达12年的有期徒刑,被邪恶的江氏流氓集团授“二等功”、“一等功”、“模范法官”等。

然而,善恶有报。陈援朝从2002年4月生病入院后,病得很重、很痛,被医院确诊为肺癌,现已失去了动手术的机会……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9/2/56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