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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法弟子张晶 李贵东被迫害的事实


一、张晶,女,35岁,大专,会计,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

2000年6月14日,因为在楼下炼功,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释放上班后,单位领导根据市长讲话及“610”的指示,对其罚款2000元,不给收据。并且处以开除留用一年的处罚,每月扣岗位工资600余元,到期后拖延5个月才给恢复。被调离原岗位,安排多种强度大的工作任务,进行身心迫害。

2002年8月6日,在出租车上发真相,被司机举报,搜出真相材料100多份。警察上报“携带传单243份”,判刑事拘留1个月。期间报劳教教养,因为份数不够未批,以“证据不足”改判行政拘留15天,警察说到期放人,可到期后又以“十一”形势紧张为由,不放人,又判“信访拘留”2个月,后来又通过篡改笔录、造假等卑鄙手段,把传单份数增加到590份,后来又增加到729份。法庭上,张晶被非法判刑四年,上诉到中级法院被无理驳回。张晶现已被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

在此期间,家人也找过公、检、法等有关单位,都以“这是上面定的,我们只是走走程序,合不合理我们不管”等为由,推卸责任。听说是市政法委事先召开了全市的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开会定下的。真是肆意而为,毫无法律可言。

二、李贵东,男,35岁,大学,测绘,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

2000年6月20日因进京上访,被单位和派出所截回后,非法行政拘留57天。被释放上班后,单位领导根据市长讲话及“610”的指示,对其罚款2000元,未给收据,并处以“开除留用一年”的处罚,每月扣岗位工资600余元,到期后拖延3个月才给恢复,期间不准申报晋升职称,两年内不给涨工资。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25/45238.html#chinanews-20030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