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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法院对经销法轮功书籍的冯飞等人判刑


消息日期:2000年3月5日 http://www.minghui.org/gb/0001/Mar/05/china-news0305.html
受迫害者: 1.冯飞(男,三十多岁) 2.谭觅觅(女,二十出头) 3.谭觅觅父亲(非大法弟子)
事件地点:长沙

情况简介:
据悉长沙3月2日开庭审判大法弟子冯飞开书店经销大法书籍一案,整个开庭过程极其简短,连休庭在内不到半小时。冯飞家属请的律师不肯到场,谭觅觅亲属请的律师也没说上话,审判长只问了当事人比如“你是否出售过法轮功书籍”等一两个问题,便匆匆定罪。冯飞(书店店主,大法弟子)及谭觅觅父亲(非大法弟子,冯飞后来将书店转交其经营)两人均被判5年有期徒刑,谭觅觅(曾做店员,帮助处理一些杂事)被判3年有期徒刑,三人均被罚巨款。(其亲属负担不起如此重罚,被告之可能会被抄家、没收住房)。整个开庭似在摆样子、搞宣传。派新华社记者,电视台记者到场报道,指定77位书商到场旁听(须报到登记),警示任何书商如经销大法书籍将受重罚。

http://www.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