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 谈人权运动中的模拟审判
 
作者: 茉莉
 
人们都知道正义可以治愈创伤,因此安慰受害者说:“正义必胜。”然而,在现实社 会里,等待正义却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国的“6.4”血案过去11年了,虽 然不断有真相陆续揭出,但受难者及其家属仍然是望穿双眼。10几万西藏人飘泊40余 年,仍然只能在异乡吟唱一曲又一曲心酸的流亡哀歌。

如果不能肯定有价值的道义,人类精神就只能是一片残砖断瓦。对作恶凶手的审判, 是重建人类文明的一个基本前提。正如参加纽伦堡审判的首席检察官罗伯特曾在法 庭上说过的:“我们所要指控与惩罚的罪行,其策划之精心,其性质之恶毒,其后 果是如此具有毁灭性,以致文明决不能听之任之。否则,如果这些罪行在今后重演, 文明本身将不复存在。”

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我们也许一时没有力量战胜专制的邪恶,但我们至少可以在道义 上谴责邪恶,使正义在精神上获胜。对凶手的法律审判,以及在没有条件的时候暂 时采用“模拟审判”的方式,都是执著坚持正义以拯救文明的表示。也许,对已经 牺牲的人来说,这种审判的意义不是太大。但是,审判──无论是真正的审判、还 是模拟审判──,对于活着的人是极其重要的。它帮助人们重返人性之路──默认 残暴的存在使人不成其为人。不管时间流逝得多么久远,一个可耻的犯罪,任何时 候都是对所有人类的威胁。

“不能免责”运动追究国家暴力

今天,世界上大大小小滥用国家权力屠杀民众的专制者,其日子不大好过了。历史上, 不但中国,世界各国都存在类似的情况:以个人身分杀人,被视为必受惩罚的罪犯, 以国家的名义杀人,却可以不受追究。自从拉丁美洲的人权团体和受难者亲属首先 发难,质疑这一极不合理的现象,到现在,这个活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社 会运动。人们喊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不能免责”!这一伟大运动的目标是: 改变国家暴力屠杀民众而不承担罪责的状况。

事实上,不少国家的人民已经或者正在对国家暴力进行清算。例如,韩国的两个前总 统全斗焕、卢泰愚,因为光州事件被押上法庭并处以重刑;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 曾遭到西班牙的司法控告,其罪行也正在被本国人民清算。尽管波尔布特和希特勒 一样,逃过了国际法律的制裁,但现在的柬埔寨政府已请求与联合国合作,筹备设 立一个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庭,以对红色高棉屠夫的血腥罪行进行追究;被中国政府 视为抗击美国霸权主义的「独胆英雄」米洛舍维奇,因其犯下的种族清洗罪行,早 已被联合国国际法庭裁决为战争罪犯并加以通缉。目前,他甚至有被本族人民绳之 以法的可能。

“不能免责”运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醒世人:独裁者不能再“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权势再大的凶手也不能借国家行为的名义逍遥法外。事实上,一个肆意侵犯本国人 权的国家不配称为国家。他们所使用的暴力也不能被称为国家行为。

人权组织发起模拟审判

2000年12月,来自8个国家的人权组织在日本东京,组织了一个模拟国际法庭,做出 一个裁定:日本战时皇帝裕仁在第2次世界大战时犯下的、强迫外国妇女做“慰安妇”、 以及大屠杀等非人道罪的罪名成立。

尽管人们都知道,按照现有的法律,这次模拟审讯的发起、审讯以致裁决,全都没有 法律约束力,但是,主办的团体可以藉此提醒人们不忘记历史,并向日本施压,从 而使日本就强迫妇女当“慰安妇”作出正式的赔偿。模拟审讯从12月7日开始,先后 听取近80名以前被日军强迫充当“慰安妇”的证人所提出的供词。这些证人分别来 自中国、台湾、印尼、韩国、朝鲜、东帝汶以及荷兰等国家和地区。据估计,在2次 大战期间,在全亚洲地区就有20万名妇女被日本军队强迫做军妓。

为半个世纪以前的受欺凌的亚洲妇女伸张正义,这个现象表明,虽然社会主义世界大 同的理想已经幻灭,但国际间仍存在另一种国际主义。这是一种基于伶悯和同情的 国际主义。笔者称之为“人道国际主义”。这种国际主义在今天还是十分微弱。它 因此被人选择性地应用。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至今没有国际组织发起,对1989年中 国北京光天化日之下的屠杀进行模拟审判和索赔。

中国人权组织可以借鉴的方式

对我们中国人来说,“模拟审判”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方式,需要我们各人权组织和人 权人士去研究和探讨。去年8月,“6.4”凶手李鹏到纽约参加千禧年议长大会之际, 就有几位海外民运人士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提出诉讼,控告在“6.4”事件中 任意杀死及任意逮捕和平示威者的李鹏。对李鹏的起诉是依据美国的《反虐待保护 法》和《外国人受害补偿法》进行的。当时,纽约联邦法院曾经发出通知单,要求 李鹏或李鹏的代理律师于10月13号上午到法院答辩,并定出开庭审理日期。

然而,美国国务院却出面,帮助李鹏消弥这场审判和逃避惩处。这一重大诉讼行动的 受挫说明,任何政府都基于其利益关系,难以出于公心地在国际上维护人权;世界 因此需要以“人道国际主义”为旗帜的国际人权组织。而“模拟审判”,就是无权 无势的人权组织所能够开展、具有精神意义和影响的一种方式。

几年来以巨大的热情支持中国民主运动的台湾人洪哲胜,曾经建议海外民运在纽约召 开一场“李鹏公审大会”。他的设计是:请举世闻名的法学大家主持,请李鹏亲自 列席作为被告,请“6.4”参与者列席作为告诉人或证人,同时邀请10个以上的、 长期拥有公信力的人权活动家当陪审团,面向群众公审。洪先生并建议,如果李鹏 不愿参加,可由他指定代理人代表出席,要不然就公开应征,邀请一位曾经明文说 过李鹏好话的学者、专家充当他的代理人。

洪哲胜这一构思,已经接近国际“模拟审判”的形式。这是目前海外有可行性的一种 方式。“模拟审判”是没有权势却敢冒风险的人们,顽强地挑战凶恶的权势者,以 重建我们的公民意识与自信。

“罗素特别法庭”开创先例

被瑞典文学院称为“大众良知最热烈的发言人”的诺奖得主、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 于1963年创立“罗素和平基金会”,为40多个国家的政治犯的获释而工作。在越战 期间,罗素发表一系列论文和演说抨击越战,要求美国立即从越南无条件撤军。今 天,大多数人都已认识到,美国当年卷入越战是一场悲剧。

当时,由于美国在北越每天投下300万英镑的炸弹,罗素带头呼吁,根据纽伦堡审判 的原则,建立一个国际战犯法庭。这一法庭于1966年组成,来自各国的杰出人物一 致同意加入国际战犯特别法庭。1967年5月,战犯特别法庭(The War Crimes Tribunal) 在瑞典和丹麦组成开庭,传讯美国总统约翰逊。

法国哲学家萨特在其《揭幕致词》中说:“在伯特兰.罗素勋爵的首创下,我们的特 别法庭组成了,并且裁决对于越南冲突期间的‘战犯’。今天,既非政府也非群众 能够组成一个机构。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我们不曾得到任何人的授权。的确,我们 的特别法庭不是一个机构,也不是对任何一个现存机构的替代,相反,它是从无到 有为了现实的需要而组成的。我们并未被授予政府的实有的权力,但是,罗素特别 法庭相信,它的合法性来自这两个方面:它的绝对无权及其普遍性。”

组成罗素特别法庭的是一群无权却拥有真理和正义的声音的知识份子。他们既不代表 任何政府,也不代表任何政党。这使得特别法庭成为绝不仰权力鼻息的、具有独立 精神的团体,为世界树立了一面勇敢的先驱者的旗帜。(2001.1)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