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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處躲藏 原中共密山市委副書記李連春回國投案

惡人姓名: 李連春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書記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中共媒體近日宣傳聲稱:“2019年9月2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黑龍江省和雞西市紀檢監察機關不懈努力,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李連春主動回國投案,並已退出大部份貪汙所得贓款。”
據稱,走下飛機的李連春深有感觸地對記者說:“這些年在國外度日如年,無法擺脫心靈上的煎熬和痛苦。回到國內以後,我感到精神上的負擔一下子減輕了很多。”

手機視頻播放畫面顯示:2019年9月24日在黑龍江省雞東縣監察委辦公室裏,有一男一女兩個監察人員,站在辦公桌後面,女的手裏拿著一張紙宣讀對李連春的“起訴”:經查實李連春在密山市委任職期間犯有貪汙罪,受賄罪。退休後隱居在加拿大,今年五月把李連春從澳洲引渡回國。現在對李連春提起公訴。宣讀完起訴書後,李連春在起訴書上簽了字。

李連春,男,1953年11月25日出生,曾任黑龍江省密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密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3年9月外逃,在國外多年悠哉悠哉的生活。

2019年5月,在美國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團體日前被告知,美國政府意在更加嚴格地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美國國務院官員並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單。法輪大法明慧網隨後發布通告:請海內外法輪功學員收集、整理和提交迫害者名單,包括迫害者本人及其親屬、子女、資產的信息,以便定位迫害者。

許多西方國家服膺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基於保護人權的理念,誓言不讓自己的國家成為人權迫害者的避風港,從而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機制,用來制裁人權迫害者、遏制在其它國家的人權迫害。2016年,美國通過了《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確認的人權侵犯者,針對其財富和自由進行制裁。該法案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馬格尼茨基法案》已在美國、英國立法。加拿大與澳洲重申《馬格尼茨基法案》,使那些違反國際人權法律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美國國務院官員曾透露,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資產。官員更明確告知,近年有多人因迫害人權被拒發簽證,皆因參與迫害法輪功。

根據美國的相關法律公告,符合拒發簽證要求的惡行包括:未經法院判決為“死刑”而故意殺人;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沒有刑事指控的拘押;綁架或秘密拘押而致人失蹤;其它對生命權、自由權或人身安全權的公然剝奪;下令、煽動、協助或以其它方式參與群體滅絕。

這個李連春在任職中共黑龍江省密山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直接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2002年10月23日操控法院非法審判姜洪祿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法官拒絕姜洪祿陳述事實經過,威逼姜洪祿承認被槍擊過程中有“襲警”行為,遭到姜洪祿的嚴厲拒絕,惡警劉小虎(警號238675)當時就把姜洪祿毒打一頓,臺上的法官、當時在場的市委副書記李連春及臺下眾多公檢法司人員無一人制止;而當另外七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制止惡警行惡時,這時的李連春卻蹦起來了大叫:“你們要造反哪?!重判!重判!”

姜洪祿被非法判刑十四年。2002年2月12日大年初一,姜洪祿在密山東安大街上,當走到市工商銀行西側時,被公安局政保科孟慶啟、杜永山等人開車追上毒打。姜洪祿的頭、臉被打的鮮血直流,掙紮爬起,向南跑,孟慶啟、杜永山等人打累了也不追了,孟慶啟拔出手槍連開九槍,擊中姜洪祿左腿膝蓋骨下方6cm(後經醫院檢查腿骨震裂了二寸長裂紋)。姜洪祿被子彈打倒後,孟慶啟、杜永山等人瘋狂撲上去,掄起沖鋒槍托、手槍柄、警棍、皮靴一頓暴打,姜洪祿的頭被打開了一個二寸長的口子(縫了5針),頭、臉嚴重變形了,左眼外凸,兩眼流血。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體瘋狂迫害法輪功以後,時任密山市政法委書記的李連春在全市政工會議上公開汙蔑法輪功,部署密山市公、檢、法、司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還有一次在密山青年水庫開會,散會時政法委副書記趙淑賢手裏拿著一沓紙,舉起手晃著手裏的紙對大家大聲說:我們早就安排調查法輪功了,經過摸底調查密山煉法輪功的有四至五千人。

法輪功學員張玉蘭,女,55歲,原密山市鐵西村法輪功煉功點輔導員,1999年12月31日淩晨4點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劫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在殘酷的迫害下,於2001 年6月21日在萬家勞教所被迫害離世。

法輪功學員劉桂英,女,43歲,密山市水泥預制品廠工人。2002年3月,劉桂英在密山大街上行走時,被密山110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2002年5月份被送到哈爾濱戒毒所,因劉桂英血壓高,戒毒所不收。劉桂英被長期非法關押。2002年10月13日劉桂英和楊海玲等10名法輪功學員一起絕食抗議,22日上午被密山市醫院院長趙曙光等5—6個人強行灌食,嘴歪眼斜,口角流血,於24日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楊海玲,女,34歲,1968年出生,家住雞西市城子河區東海礦。2002年4月25日下午,楊海玲在密山針織廠住宅樓被蹲坑的警察綁架,當晚在刑警隊遭到刑訊逼供,被打的站不起來。次日,刑警隊菊紅軍、劉小虎在看守所提審楊海玲時,用縫衣針往她頭上、身上、胳膊上亂紮,用拳腳、警棍等物及鐵絲抽打。2003年4月13日楊海玲被迫害致死,遺體被強行火化。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22/無處躲藏-原中共密山市委副書記李連春回國投案-397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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