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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臺長趙春濤遭惡報獲刑十八年

惡人姓名: 趙春濤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黨委書記、臺長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道)據大陸消息,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趙春濤(正廳級),因涉嫌犯罪被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逮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時任內蒙古電視臺副臺長的趙春濤就積極追隨江澤民利用廣播電視直播、轉播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臺誹謗法輪功的節目,並配合中央電視臺拍攝汙蔑法輪功的視頻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宣傳,毒害世人,是中共利用廣播電視系統汙蔑法輪功的幹將。現在其被抓捕,實際是因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

趙春濤,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內蒙古涼城縣人。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內蒙古電視臺副臺長;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內蒙古電視臺臺長;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內蒙古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趙春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對趙春濤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調查終結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內蒙古電視臺曾經播放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趙淑貞的A級通緝令,配合政法委、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綁架法輪功學員,趙春濤是主要責任人。

一、對法輪功學員趙淑貞發A級通緝令,並在內蒙古電視臺播放

趙淑貞,原北京市石景山區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原籍內蒙古赤峰,出身書香門第,她的父母和姐姐弟弟居住生活在赤峰市。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她和父母、兩個姐姐、兩個弟弟及弟媳等人都修煉法輪功,全家人修心向善,身體健康,精神愉快,沐浴在大法修煉的幸福中。然而,江氏邪惡集團的迫害給趙淑貞及一家帶來了巨大深重的災難,全家多人遭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酷刑摧殘。

中共迫害法輪功初期,趙淑貞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被石景山區司法局無理辭退失業。二零零零年三月中共“兩會”期間,趙淑貞被北京東城區景山派出所警察強制驅逐出北京,回到老家赤峰。剛下火車,她即被當地警方招去審問。後趙淑貞被迫流離失所。期間,因赤峰一法輪功學員冤案牽連,內蒙警方視為“大案”,對趙淑貞發A級通緝令,並在內蒙古電視臺播放,警察去趙淑貞所有的親戚家非法搜捕。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趙淑貞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還我師父清白”,遭綁架,轉內蒙古非法關押,赤峰警方視趙淑貞為當地一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案的成員,偽造證據,將趙淑貞冤判三年。

在看守所,獄警給趙淑貞砸上死刑犯才戴的最重的大腳鐐,戴後背地環銬、關禁閉室的鐵籠子;在內蒙古女子監獄和監獄醫院,趙淑貞遭長期強制野蠻灌食、輸不明藥物,致口腔多處受傷,又從鼻孔插管灌流食;趙淑貞長期被關小號,見不到
趙淑貞又被強制勞動,去車間,她爬樓梯,兩腿發抖,邁上臺階的一條腿撐不起身體,抖好半天,才上一個臺階……趙淑貞出獄後,在北京又遭兩次綁架,非法拘留,迫害導致丈夫被迫離婚,幼小的孩子也曾隨母親關進拘留所,一度失學,流離失所,長期失去父母的照看。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7/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臺長趙春濤遭惡報獲刑十八年-426237.html
二、內蒙古電視臺為中共掩蓋迫害真相,制造“轉化率百分之百”欺騙世人

二零零四年六月五日,明慧網發表了文章《內蒙古赤峰市中學教師:歷盡苦難 我心不改》。文章中曝光: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內蒙古司法局帶了幾個個別的勞教所轉化的人到圖牧吉開會。當時有幾個大法弟子因堅持煉功正被銬在床上。可勞教隊上報說百分之百轉化。其實我們男隊一個也沒有轉化的。開會時不讓這些被銬著的人參加,配上一半非法輪功學員充數,一對一的看著我們,(怕我們在會上揭露他們)。我們出勞教隊,到所部,到會場,層層訓話,威脅我們不許在會上發言,並嚇唬我們每人給準備了一副手銬。會場上戒備森嚴,後邊不時傳出電棍的吱吱放電聲。我們大法弟子都閉著眼,也不鼓掌。當攝像鏡頭轉到我們這時馬上就移開了。只有那些冒充法輪功的勞教使勁的鼓掌捧場。就這樣一個滑稽的鬧劇竟在內蒙古電視臺演出了,說圖牧吉轉化率百分之百!我們回來後,對此事極力抗議,並向所部寫信反映,他們也自知理虧,不做任何答復。後來我們要求煉功,他們就把我們二十四小時單手銬在床上。我們二中隊八人全都銬著,這樣被銬了一個多月。

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位於興安盟紮賚特旗境內,是一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黑窩,曾迫害致殘、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此勞教所幾年來一直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少則幾十、多則上百名,非法關押的主要是內蒙古東四盟市(呼倫貝爾、興安盟、通遼、赤峰〕的法輪功學員,北京也有一些法輪功學員被轉到此勞教所,
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不同程度地受到酷刑折磨。

明慧網發表的《誹謗法輪功 百名宣傳部門官員遭惡報》一文揭示了一百多個利用媒體汙蔑法輪功遭惡報的實例。其中自殺式的報應有十幾起,有的暴斃,有的被判重刑,有的被調查,有的殃及親人等等。趙春濤為了升官發財,昧著良心,顛倒黑白汙蔑法輪功最終葬送了自己的前程,這只是報應的開始,等待他的是更加嚴厲的懲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7/誹謗法輪功遭惡報-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臺長被逮捕-378130.html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趙春濤以受賄罪、單位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時任內蒙古電視臺副臺長的趙春濤,就積極追隨江澤民利用廣播電視直播、轉播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臺誹謗法輪功的節目,並配合中央電視臺,拍攝汙蔑法輪功的視頻,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宣傳,毒害世人。趙春濤是中共利用廣播電視系統汙蔑法輪功的幹將。

多行不義必自斃,趙春濤的下場是他迫害法輪大法的因果報應。

趙春濤,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內蒙古涼城縣人。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內蒙古電視臺副臺長;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邪黨黨組成員;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內蒙古電視臺臺長;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內蒙古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正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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