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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彭文基、梁平波遭惡報

惡人姓名: 彭文基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檢察長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道)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檢察長彭文基和公訴科長梁平波聽命於中共,與610組織(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法院和公安機關互相勾結,把法律當作迫害手段,陷害按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彭文基和梁平波不僅違反了人間法律,他們二人也因參與迫害佛法修煉人觸犯了天理天法,最終會受到天理報應。梁平波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底落馬被調查,彭文基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初落馬被調查。
彭文基,男,一九七四年五月生,廣西梧州人,二零零五年十月任湛江市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檢察員,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湛江市檢察院職務犯罪大要案偵察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八年四月兼任檢察委員會委員,二零零九年六月任湛江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三年三月被批準任命為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檢察長。

梁平波,男,二零一四年一月,被調整為赤坎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此前任偵查科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彭文基和梁平波在赤坎區檢察院任職期間,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和起訴,將無罪的好人構陷到法院,投入監獄,給他們的家庭造成巨大傷痛和無法彌補的損失,也導致大法學員講真相救眾生受到嚴重影響,傳統道德受到嚴重破壞。

已知至少有四位大法學員被綁架後,又被赤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和非法起訴,其中三位大法學員已被法院非法判刑。作為檢察長和公訴科長,二人負有直接責任。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湛江市大法學員余梅、蘇桂英遭赤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大法學員余梅、蘇桂英發送真相信息而被湛江市赤坎區公安分局及赤坎區中華派出所綁架,余梅被非法抄家,搶去電腦一臺、師父法像三張及幾本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對她們二人非法批捕。後又對余梅、蘇桂英非法起訴。期間,余梅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維護合法權利,律師與家屬來到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立案科閱卷。檢察院工作人員和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黃菊群互相推諉,不讓律師閱卷。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九點,余梅、蘇桂英被赤坎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余梅、蘇桂英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各判刑四年。兩人均不服判決,向湛江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非法維持原判。赤坎區法院不通知家屬,直接將余梅、蘇桂英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湛江市大法學員陳海霞遭赤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

二零一七年十月底,廣東湛江雷州市白沙鎮梛楠村法輪功學員陳海霞,在雷州市發放真相資料的時候,遭當地的警察綁架,陳海霞不配合邪惡,之後被釋放。於是陳海霞回到自己在湛江霞山區租住的房子,不久之後,就被尾隨跟蹤的警察綁架、抄家,搶走現金六千元。陳海霞被非法關押在雷州市戒毒所(洗腦班)。陳海霞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數次因血壓太高昏倒,被搶救多次。家屬聘請的律師多次申請放人治療,但公安和檢察院聽命於政法委和610邪惡組織拒不放人,反而將陳海霞非法起訴到赤坎區法院。法院對其非法判刑七年。

湛江市大法學員朱海航遭赤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

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晚上九點左右,廣東省湛江市朱海英和朱海航兩姐弟、黃麗愉、陳水清四位大法學員,在位於湛江赤坎海濱大道北的朱海航夫妻經營的理發店內,被“610”夥同沙灣派出所警察共二十多人綁架。而且,還出示所謂“搜查令”,在家屬沒有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強行把理發店內放置的大法書籍、光盤及手提電腦搶走。四人被非法關押在湛江市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內的“洗腦班”遭受迫害。

後來,大法學員朱海航被赤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和起訴,朱海航被非法關押在湛江市麻章第一看守所。家人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已接到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的起訴通知。至於具體開庭時間沒通知。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理報應如影隨形,時日或長或短,迫害正法的人必遭報。彭文基和梁平波又是兩個例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4/廣東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彭文基、梁平波遭惡報-372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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