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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案例

惡人姓名: 陳小清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代院長、院長

陳小清,男, 2005年至2009年底擔任梅縣法院院長,在其擔任梅縣法院院長職期間,梅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如2008年朱賢生等人被非法判刑。2009年12月開始擔任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由於2014年1月以來,蕉嶺縣法院先後有8名警察因涉嫌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等行為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中包括法院領導班子成員1人,正、副庭長7人。陳小清作為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對上述問題的發生應當承擔教育監管及查處不力的領導責任。2014年底左右,陳小清被免去院長職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1/廣東梅州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案例-368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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