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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公安廳副廳長賈奮強遭惡報入獄

惡人姓名: 賈奮強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廳長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道)近日獲悉,原寧夏公安廳副廳長賈奮強因受賄、高利轉貸等罪行被判刑十五年,同案的寧夏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的薛海波退了一千多萬元贓款後,被判刑四年。賈奮強近日已被關押到寧夏入監培訓中心。
這也是賈奮強多年參與迫害法輪功遭的報應。賈奮強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被調查前,先後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大武口區公安分局局長;石嘴山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固原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銀川市政法委書記;寧夏公安廳副廳長。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當中,賈奮強積極推行迫害政策,甘願充當江氏流氓集團的馬前卒,泯滅良知迫害好人,不但組織操控部下實施迫害,還親自出馬刑訊逼供。他每換一地,均留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多樁罪惡,真可謂:為官一任,禍害一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2/寧夏公安廳副廳長賈奮強遭惡報入獄-348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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