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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米易縣610頭目遭惡報斃命

惡人姓名: 吳天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副縣長、政法委書記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道)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從中央到地方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犯罪機構(因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而得名)。“610”完全聽命於江澤民的指揮,是一個自中央到地方龐大的、專職的、系統的、嚴密的、超越法律,淩駕於一切政府機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
吳天華、陳忠恕曾擔任四川米易縣610的頭目,鐘正明是610的鐵桿成員。他們緊跟江氏集團,執行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瘋狂迫害法輪功,犯下了滔天罪行。以後,吳天華、陳忠恕、鐘正明先後調往攀枝花市,分別任市糧食局局長、國土局局長、藥監局副局長。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誰也逃不出這個天理,任何僥幸心理都是徒勞的,報應都會如期而至。行惡者必須為自己的惡行付出沈重的代價:吳天華患癌癥斃命,時年五十二歲;陳忠恕頭部被槍擊中而亡,時年五十五歲;五十一歲的鐘正明被“雙規”,開始他漫長的鐵窗生涯。

一、首任610頭目吳天華瘋狂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死於肝癌

吳天華,男,一九六二年出生,四川米易縣人,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任米易縣副縣長、政法委書記,二零零一年調攀枝花市糧食局任局長。

吳天華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任米易縣政法委書記、610頭目期間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患上絕癥肝癌。二零一四年九月吳天華肝癌惡化,胃出血並發癥發作,吐血不止,昏迷倒地,隨即送往醫院搶救,半路斃命,結束了其罪惡的生命,時年五十二歲。

吳天華是米易縣首任610頭目。吳天華緊跟江氏集團搞迫害,首先在全縣成立了自上而下的610機構,各鄉鎮及公檢法都有610辦公室,由一把手主抓;街道、居委會、工廠、企事業和部分科局級單位都有“610”專職人員對口,農村甚至落實到村、社,形成了一個覆蓋全縣的專門鎮壓法輪功的邪惡網絡。在吳天華的操縱和指揮下,各級610及610人員於憲法和法律而不顧,無法無天,肆無忌憚的抓捕法輪功學員,它們私闖民宅、抄家、搶劫財物,它們私設黑監獄、私設公堂、私設刑罰,非法關押、審訊、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在米易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壓黑浪,犯下了滔天罪行。

裾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零年底,吳天華任610頭目一年半的時間,米易這個只有二十萬人口的小縣就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洗腦、暴力轉化,多人致傷致殘;有近六百人次遭經濟迫害:五百八十多人次被非法罰款,罰款數額近五十萬元、六人被扣發工資或退休金,數額達十多萬元、十人被非法開除公職;有八百多人次遭非法綁架,關押在黑窩內遭到刑訊逼供,精神和肉體受到極大的摧殘;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吳天華卸任610頭目時,米易法輪功學員仍有三百多人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和設置在各鄉鎮的黑窩裏,二十多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十八年來,在一茬又一茬610頭目的指揮下,米易法輪功學員遭到十分慘烈的迫害,十一人被迫害致死、四十七人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三人被兩次冤判入獄)、三十二人次被非法勞教(其中二人兩次勞教),與第一任610頭目的吳天華的惡行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

吳天華采取各種手段強制改變公民對真善忍的信仰,禁止修煉法輪功:(一)綁架黨政及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參與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吳天華召開“緊急會議”,對迫害法輪功問題作了安排部署:米易縣惡黨縣委、人大、政協、政府及其各部門、各鄉鎮全部介入,以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全力迫害法輪功。610給各級政府和行政企事業單位下達法輪功學員轉化指標,並與單位的政績、業績,單位的工資獎金掛鉤,將轉化情況按月書面上報,並進行考核。(二)操縱媒體抹黑法輪功,對民眾洗腦,煽動仇恨。宣傳部門、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造謠汙蔑,電視臺成天滾動播出抹黑法輪功的節目。610向全縣幹部職工灌輸抹黑法輪功的謊言,欺騙民眾,各單位召開座談會,揭批法輪功、打擊法輪功。(三)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610要求各單位和基層組織對修煉法輪功的人員進行登記,集中學習(洗腦)、要人人表態、放棄法輪功修煉(轉化)。對所謂的“骨幹分子”要派專人監視,不準煉功、不準串聯、不準接觸外來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通信監聽、行動跟蹤,並采取卑鄙的株連政策,以沒收土地、開除公職、子女升學、參軍、就業、提幹等,逼迫法輪功學員就範。(四)“610”直接指使公檢法司利用國家權力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關押、精神摧殘、肉體折磨、罰款、勞教、判刑,強制改變其信仰。

“610”頭目吳天華違法違憲,用暴力剝奪公民的正當權利,肆意抓捕迫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其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底任610頭目期間,米易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二百多人次被非法綁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搶走財物,關進黑窩,遭受酷刑折磨。被610扣(停)發工資、罰款,強制收取高額的“保證金”、以及生活費、住宿費、看管費、遣送費等等名目繁多的經濟勒索,甚至開除公職、勞教、判刑。在吳天華任米易610頭目期間,因進京上訪,蘇麗娟、曾世華、呂濤等被開除公職;高龍英、劉長會、蘇麗娟、何福蓉、周盛會等被非法勞教;曾世華被非法判刑。

九九年七月以來,米易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精神、經濟、肉體的迫害,並株連家人、親戚朋友。為了制止迫害、揭露迫害,為了讓世人了解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法輪功學員將大法真相資料粘貼在公路旁的行道樹、電線桿上;把真相標語醒目的掛在米易縣城的主要街道和鄉村集鎮;把真相資料撒遍米易城鄉,隨處可見。世人看到了真相,識破了謊言。法輪功學員揭露迫害的正義行為,極大的震懾了邪惡。吳天華一夥非常心虛、恐慌,一方面,610害怕更多的群眾了解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惡本質,於是調動大量的人力、物力,以最快的速度清除大法真相標語、橫幅、小粘貼。另一方面,610把法輪功學員的這次真相大張貼行動當成大案要案來抓。610頭目吳天華策劃、指揮的這場大搜捕行動,裾不完全統計有三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直接導致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他們是:馬玲(二年)、張遠林(二年)、鄭尚碧(二年)、江從猛(二年)、何明珍(二年)、王美(二年)、楊興春(一年半)、蔡會蓮(二年)、楊興美(二年)、羅世美(二年)、何明菊(二年)、曾茂福(二年)、冉光會(二年)、吳廷美(二年);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他們是:李國瓊(四年)、範勝美(四年)、羅江平(五年)、廖遠富(十年)、張貴超(三年)、李永會(四年)、李會瓊(四年)、黃顯坤(四年)、範躍海(六年)、吳桂芳(五年)、熊聶珍(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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