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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縣原城西派出所所長李方的家喜事喪事一起辦

惡人姓名: 李方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所長李

一九九九年剛開始迫害法輪功時,李方是勃利縣城西派出所所長,在他所管轄的範圍逼迫法輪功學員交書、綁架抄家,他是有責任的。不幸的是後來不知他患了什麼病,在二零一一年秋天的一天突然死了,年僅51周歲。更不幸的是他死第二天就是他兒子的原定婚禮日,怎麼辦?研究決定:把李方屍體先存放到火葬場,兒子婚事不變,辦完喜事再辦傷事。真是悲喜交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6/黑龍江省勃利縣惡報案例-340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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