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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澧縣原縣委書記、縣長燕中炎服刑十二年

惡人姓名: 燕中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縣委書記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湖南省婁底市中級法院對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任澧縣原縣委書記的燕中炎貪汙、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燕中炎因犯受賄罪與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十萬元。燕中炎的侄子燕朝偉作為從犯也被判刑。

燕中炎,男,出生於一九五八年八月,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任澧縣縣委副書記;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任澧縣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澧縣縣委書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常德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兼任澧縣縣委書記),對其任職期間澧縣所有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勞教和判刑的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燕中炎調任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因涉嫌違紀,燕中炎被調查。經查,燕中炎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09.255萬元,其中燕中炎單獨收受他人財物59.255萬元,夥同其侄子燕朝偉共同收受他人現金50萬元。燕中炎還采取欺騙手段貪汙公款30700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2/湖南常德市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案例-335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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