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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惡報 河南焦作市郭國明突然喪命

惡人姓名: 郭國明
性別: 男
職位: 書記

過來時,已在人民醫院搶救室裏,胸部劇痛,憋悶,後拍片檢查發現肋骨被摔斷7根,肺部被肋骨紮爛。惡警指令說不能做手術,只能讓她恢復,自己慢慢長好。四月三十日,白愛香停止了呼吸。

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迫害、耿菊英遭警察強行墮胎

法輪功學員馮春榮(音),女,年近六十歲,焦作市人,因信仰“真善忍”,因修煉法輪功而兩次被非法勞教。在一次非法抄家時,焦作市解放區公安局從她家拿走現金七千元,連白條也不打,馮春榮多次去要,得到的答復是,只要放棄法輪功錢才能退。馮春榮到焦作市政法委上訪,並講自己為什麼煉法輪功,焦作市政法委書記郭國明當場給警察打電話,把她帶走,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三月馮春榮被送往鄭州十八裏河,現被迫害得雙腿無法行走也不放人。

焦作市博愛縣柏山鎮下期城村法輪功學員趙玲琴,曾被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河南省十八裏河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內有個張管教,強迫趙玲琴吃精神病人吃的藥。吃到第二天,趙玲琴便不會系紐扣、不會系褲子,生活不會自理。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趙玲琴非法勞教期滿回家。臨出去時,張管教還威脅趙玲琴:不能說出去那藥是她叫吃的。

法輪功學員張哲,焦作市工商銀行職工,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底被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鄭州十八裏河勞教所。

焦作市法輪功學員王俊英、顏愛英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後,再次被關押在鄭州十八裏河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張哲原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底被非法抓捕,關押在十八裏河勞教所。

法輪功學員耿菊英二零零三年二月初就被孟州縣610再次綁架到河南省第一女子勞教所,關押在三大隊,並被強迫隔離數天,後來又被強迫勞動,惡警指派兩個猶大包夾。四月二十二日,三大隊開始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穿“約束衣”。

明慧網二零零五年八月三日報道,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聯合國言論自由特派專員與身心健康權利問題特派專員和婦女暴力和後果問題特派專員一起,聯名發出一項緊急呼籲:

耿菊英,32歲,孟州市城伯鄉羅莊村居民。二零零零年,她與8個月大的孩子一起被孟州市610辦公室和警察分局人員抓捕並被關入看守所(特派專員知道這些人員的姓名)。據信,她被捕的原因是因為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由於看守所惡劣的環境造成的營養不良,耿菊英沒有足夠的奶水餵養嬰兒。在她被釋放後,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警察(特派專員知道這些警察的姓名)在沒有任何事先警告的情況下,翻墻而入,從家中將她帶至警局。她當時正有身孕。有證據表明,為了將她送入勞教所,警察將她強行墮胎。他們給她註射墮胎藥物,並觀看全過程,在她處於痛苦中時挖苦嘲笑她。隨後,她被送入河南省焦作市看守所。因為拒絕放棄法輪功,她被關入十八裏河勞教所至今。有報告稱,耿菊英的父親耿學才,兄弟耿華明都曾因修煉法輪功而被多次拘捕。

四、十名法輪功學員被河南焦作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四年,焦作市解放區法院非法判10名法輪功學員重刑:

◎李保星,39歲,大學,15年。李景春夫婦,70歲,北京市房山區法輪功學員。多次去天安門證實大法,惡警經常到他們家裏進行抄家、恐嚇,夫婦倆分別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和二零零一年五月相繼去世。他們的小兒子李保星多次被公安綁架、騷擾、監視,現在被河南省焦作市法院判刑15年,非法關押在河南新密市監獄。

◎朱東新,男28歲,本科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人,被焦作市非法判刑15年。
◎袁軍黨,男,33歲,河北省魏縣人,被焦作市法院非法判刑法11年。
◎範又方,大學,8年(市移民局幹部)。
◎趙一君(女),27歲,大學,7年(孟州市人)。
◎魏永忠,大學 4年(市礦山機械廠幹部)。
◎劉福珍(女),4年(市運管辦退休)。
◎孟 傑,2年(市輪胎廠幹部)。
◎邢明貞(女),1年半(市公費醫院職工)。
◎魏叢玲(女),1年。

據明慧網曝光,二零二一年至今,已經有120多名中共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官員遭惡報落馬,有的被判刑、有的跳樓自殺、有的突發疾病死亡,有的投案自首、有的被抓、被查,有的殃及家人入獄。政法委書記、610辦公室主任職位已經成為中共“高危職位”“死亡職位”。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郭國明這個笑面殺人魔鬼最終成為中共的“替死鬼”,為中共陪葬。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2/遭惡報-河南焦作市郭國明突然喪命-447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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