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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法女弟子於秀玲被警察打得奄奄一息後從樓上扔下摔死

惡人姓名: 黃殿相, 孫旭
受害人: 於秀玲

遼寧一大法女弟子被警察打得奄奄一息後從樓上扔下摔死

【明慧網】遼寧省大法女弟子於秀玲因修煉法輪功2001年9月14日被警察從家裏抓走,毒打至奄奄一息後從樓房四樓窗戶扔下,活活摔死。警察當晚12點左右就匆忙將於秀玲的遺體送去火化了。
於秀玲,女,現年32歲,是遼寧省朝陽縣大廟鎮土城子村七組村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非法抓走,並非法關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關押的第6天,即9月19日早上8點,於秀玲從十家子看守所被帶到龍城公安分局。警察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說出真相材料的來源。於秀玲始終堅貞不屈,堅定“真、善、忍”的正念,堅信修煉法輪大法無罪。

審問中政保科長黃X及孫X等一夥惡警滅絕人性,對於秀玲不停地毒打,酷刑逼供,一直到晚上9點左右,整整13個小時的酷刑折磨,於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這時有人說送醫院搶救,另一人說:“別送醫院,搶救不過來咱們沒法交待。” 黃、孫等見狀不好,害怕惡行敗露,為了掩蓋罪行,他們從四樓窗戶將於秀玲扔下,活活摔死。當晚12點左右就匆忙將遺體送去火化了。這就是“自殺”事件的真相。

火化前,惡警通知了於秀玲的丈夫馮殿祥,宣稱死者是自己跳樓自殺,允許他見一面。家屬馮殿祥到場後,黃、孫等惡警們擺出一副蠻橫的流氓嘴臉,對馮殿祥威脅說:“你們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隨便!上邊有指示,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份!”

由於惡警急於火化,天又黑,再加上悲傷過度,家屬馮殿祥沒能細查死者的傷勢,但他發現於秀玲的胳膊斷了,臀部有青紫塊。

據知情者透露,於秀玲在13個小時的酷刑折磨中手一直被銬在暖氣片上,更何況好幾個人圍著拷打折磨,怎麼可能跳樓自殺呢?這不禁讓人想起了天安門“自焚”中那位切開了喉管還能說話、唱歌的人,創編了醫學史上的奇跡。而於秀玲被銬在暖氣片上、在他們幾個人的圍打中竟能跳樓自殺了?多麼可笑的謊言,多麼驚人的相似。這樣的謊言編了多少個?又害了多少人!太卑鄙!太無恥了!

於秀玲如果是正常死亡,為什麼逼著家屬急於火化?說什麼“上邊有指示,怎麼整都不過份”,那應該把“上邊的指示”拿出來讓天下人和世界人權組織都看一看,看看能否作為推卸個人責任的憑據。自古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那所謂的“上邊”就可以殺人放火、胡作非為嗎?江澤民及其走狗們雙手沾滿了人民的鮮血,一邊高喊“以德治國”,一邊屠殺無辜百姓,真是邪惡至極。

本文中迫害於秀玲致死的惡警現已調查清楚,其二人為遼寧省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內保科的黃殿相(電話:0421-3817787(宅),0421-3905285(辦)),孫旭(電話:0421-2819600(宅),0421-3905285(辦))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30/17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