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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區大法弟子朱均秀遭受的非人迫害


朱均秀 女 47歲左右,成都市人。原成都市青羊區國稅局稽查局黨員幹部。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朱均秀於2000年10月14日向世人散發法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真相資料,被金牛區公安局肖家村派出所強行抓走,於當晚七點多鐘開始輪番審訊,審訊的公安人員都是亂吼、亂叫、拍桌子、抓衣服,連續審訊,折騰了八個小時至淩晨三、四點鐘後,關進一間又黑、又臭的黑屋子,屋裏只有一塊冰涼的凹凸不平的預制水泥板,把人凍得渾身發抖。在黑屋裏關了兩天兩夜,於16號被無理刑事拘留,並不讓家人知道,秘密送往崇州市拘留所關押了四天,其間成都市公安局一處的陳警官和趙兵兩次對朱均秀進行提審。趙兵瘋狂地吼叫,罵臟話,狠毒地打朱均秀的耳光,打太陽穴,抓住頭發猛扯、猛搖,兩次都被打得頭腦昏暈,臉部、頭部長時間失去知覺。四天以後,將朱均秀秘密送往崇州市的邊遠山區懷遠派出所,在陰暗的留置室小黑屋裏,關禁閉四十天。不黑屋只有兩平方米多點,地面和墻都是黑水泥,而且到處是屎、尿,潮濕,沒有窗戶,只有微弱的燈光。派出所警官只給朱均秀一條又窄又小的被子,連身體都遮不住。看守朱均秀的老大爺撿了兩張舊報紙給她墊被子,被一個姓察的警察發現,立即搶走扔掉了。在被非法關押在留置室的四十天中,不準朱均秀梳頭、洗臉、刷牙、不準換洗衣服,連內衣褲都不準換洗,不準說話、不準上廁所。山上下雪了,看守朱均秀的大爺撿了塊破紙板給她墊在水泥板上保暖,不到兩個小時,又被公安人員罵罵咧咧地搶走了。還兇狠地將大爺教訓了一頓,不準許同情法輪功。卻強制朱均秀勞動,給公安幹警擦洗汽車、沖掃廁所,衣服被臟水弄濕,卻不允許換洗,讓她自己穿幹。

四十天以後,成都市公安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判朱均秀勞動教養一年。成都市公安局肖家村派出所強行將朱均秀押送到成都市寧夏街看守所關押十五天,後戴上手銬押送到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執行勞教。

在楠木寺,五中隊,八中隊,七中隊,關了八個多月的禁閉。吃、喝、拉、撒、睡都在屋裏,不準煉功、說話、看窗外,目光不準看同屋的法輪功同修。剝奪一切人生權利,每天強制性地體罰。罰站十幾個小時,從早上六點半起床,站到晚上11點左右,有時站到淩晨一點才準睡覺。在五中隊罰站時,要站軍姿,立正面壁,腳尖靠墻,中指貼褲縫,腰背打直,整個身體貼墻面壁,不準閉眼。有時雙手高舉貼墻面壁,十幾個小時不準動,不準將手放下,只要姿勢不夠包夾們的標準,不是叫罵,就是拳打腳踢,朱均秀雙腿站腫,鞋穿不上,也不允許休息一下,連續幾個月天天如此。包夾人員大多數是吸毒人員,管教幹部將迫害大法弟子與她們的減教或加教掛鉤,迫害法輪功人員越多,減教就快,吸毒人員自己常說,“勞教所是人間地獄,誰不想早點離開要,只要能減教,什麼都願幹。”幹部正是利用吸毒人員這種心態,唆使其充當管教幹部的打手。一位南充平的名叫韓光榮的老年婦女(57歲),被吸毒人員強迫蹲在小凳子上蹲馬步,直至蹲到昏到在地為止,幹部自己也親自充當打手,五中隊幹部周俊輝找大法弟子羅蒙談話,羅蒙回答她“大法是正法!”立即被周打耳光,同時,管教羅煒用電警棍電擊她。幹部還要求法輪功學員經常寫思想匯報,如果大家實事求是講出自己的心理話,不符合幹部的要求,周俊輝便見一次罵一次,可以罵兩三個小時。幹部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寫證明材料,證明幹部沒有打人罵人,欺騙上級。

在七、八中隊期間,幹部每天放誣蔑大法、誹謗大法的錄音,強迫人聽。一次由於朱均秀等人不願聽錄音,七中隊張曉芳隊長大吼大叫,用電警棍電擊朱均秀、彭世瓊、韓光榮的嘴和臉,當時就紅腫起來。張隊長說:“到了這個地方,就要給我閉嘴,那個說話就弄出去打針,打得她心肌缺血,腦殼缺氧,打得她閉嘴。”

七、八中隊的幹部將朱均秀等幾個的法輪功學員洗澡用的塑料桶用來裝臟水,沖廁所,洗拖把,又用臟桶給她們洗澡,15天或20天,有時30天才洗一次澡,洗頭洗澡只給半桶水,還要洗衣服(包括被套、床單)。致使許多人全身長膿胞瘡,劇痛,劇癢,長達好幾個月。

幾十次不定期搜身,搜監,衣服、被褥往往地上亂扔,但如有上級或新聞機構來參觀,便老早地開始準備,做大掃除,便桶收起來放廁所裏,人關在房間不準出門,不準上廁所。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4/13/28418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