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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無任何理由及法律手續便動手抄家


四川學員朱均秀,女,40多歲。10月15日晚7時左右被便衣抓走,警察用從她身上搜來的鑰匙,在未通知她家人並且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抄了她的家,將其兒子的電腦及其配套設備、光碟、傳真機等以及其他部分私人財產一並抄走。她丈夫回家後發現家中一片狼藉,還以為是遇上了入室盜竊的賊,後來接到警察的傳訊,才知這一切是“人民警察”所為。該功友至今下落不明。

中國的法律規定要對當事人住處進行搜查,公安機關應提出申請,批準後還需在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方可進行。警察在其家中空無一人的情況下進行抄家,其行為本身已經觸犯了法律。

在搜查中警察發現她家中有電腦,並搜出一張多年以前由單位統一發放的電腦培訓證,便不顧事實真相的認定她懂電腦,並且有條件上網,為了邀功,警察竟不惜制造冤假錯案。該功友原在成都市青羊區國稅局做稅務稽查工作,是業務骨幹,後因進京上訪被迫辭職。

李順群,女,50多歲,成都市保和鄉居民。10月29日,她外出買菜,剛到家,便有一群警察蜂擁而入,二話不說開始抄家,將她私人購買的大法書及煉功帶抄走。

四川省威遠市,警察經常到法輪功學員家中,無任何理由及法律手續便動手抄家,其中列為重點的更是每日必到。

四川省新津縣10月當地2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後,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人也被強行帶走,一直關到“2000年中國成都西部論壇”結束後才放出來。抄家時學員要求出示法律手續,警察竟說:對你們(煉功人)不需要這些,我們想什麼時候來(抄)就什麼時候來(抄)。作為執法人員的警察竟如此無視公民的合法權益,踐踏法律的尊嚴,如此下去社會怎能安定?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0/11/16/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