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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民董家和自述因發真象材料被折磨致昏迷


我叫董家和,現年44歲,男、漢族。家住四川涼山州會理縣內東鄉潭溪河村下營組。

哪知99年7月20日下年2點看到中央電視臺取締法輪功的新聞。我心中有點懷疑:法輪功講真善忍,為什麼要取締?是不是搞錯了?我還是繼續煉,有時間就看書。直到2000年1月有一天,突然當地惡警楊紹亮帶了5個人到我家中把家裏翻了個遍也沒找到什麼,搶走收錄機兩臺、煉功坐墊一個。前前後後共騷擾我家六、七次均未出示任何證件。他們私闖民宅搶走物品,違反國家《憲法》和《刑法》第37條、38條、39條、40條。

在非法鎮壓法輪功五年以來,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權利被非法剝奪,隨便被非法搜身、非法拘留、非法逮捕、非法勞教、非法判刑、被肆意侮辱、誹謗和誣告,住宅被肆意非法侵入和搜查、信件被非法拆開和扣壓、電話被非法監聽。可以說完全沒有人身自由。

2001年8月我因散發真象資料被惡警跟蹤,被迫流離失所到攀枝花市。2002年10月3日晚我和幾位同修正在學法、煉功,突然闖進幾個惡警把我們抓到了攀枝花市東區派出所,經查問後又被送到拘留所關了一夜,第二天下午2點,來了幾個惡警沒說什麼就叫我在拘留證上簽字,當時我想:我又沒有犯罪鑒什麼拘留證?惡警見我不簽就用強暴手段拳打腳踢,當場把我的門牙打掉了,滿口是血,打得我頭昏眼花、難受極了。惡警說:“不簽!我要打到你簽為止。”後來我在上面寫上大法弟子。下午6點左右我被非法送進攀枝花市看守所,身上的176元錢被搜走,至今還有150元未退還給我。

第三天下午,610惡警用一個黑口袋把我的頭蒙上把我押到一個秘密地點進行刑訊逼供:用繩子把我的手反背綁吊在鐵窗上、腳尖貼地一小點,我被拳打腳踢3—4個小時,在我要休克時又用竹棍打我臉部直至昏迷不醒才把我放下地來,又往我嘴裏灌水,過了約2小時見我醒來後,第二批惡警又開始對我進行迫害:他們用手銬把我的手銬上吊在門的附窗上進行毒打直到天亮,我被打昏、休克過去,後來我只知道自己躺在水泥地上,頭部被潑了很多冷水,後來慢慢醒了。下午惡警又來對我進行刑訊逼供,他們說:“你不說,就把你弄死”,我說:“我來這裏才三天,我根本沒幹什麼壞事,你們抓我時我在看書,其他的不知道。”惡警又罵:“你X的就是來做資料的。”之後我又被送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折磨30多天。後又被送回會理縣拘留所進行迫害,當天下午監管人員熊志強叫我配合他們,我不配合,就用三角皮帶毒打我,由三個人輪流著打,打得我遍身青腫,後用手銬銬吊在樹上二個多小時。我對熊志強說:“你要多了解法輪功是怎麼一回事。”他說:“我不聽,法輪功是反社會、反人類、反政府的”。這時馬管教叫犯人李付軍把我拉進了三號監室。

第二天熊志強見到我遍身青腫,叫我去醫院治療,當時我說不用了。第二天盧建榮來問我:“哪些還在煉?”我說:“全世界都有人在煉!”盧又說:“你們修真善忍全都是好人,那我們全都是壞人了?”接下來王子發又對我刑訊逼供,罰我面壁、站天字樁、蹲馬步。後來經國安大隊楊紹亮一夥秘密決定把我送進了綿陽市新華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勞教所期間,民管會主任唐波叫我寫“三書”,我說寫不起,一個包夾羅巧提筆給寫了。包夾周明和另一包夾把我的手拉去蓋了手印。就這樣說我被“轉化了”,當時我還沒有認識到什麼叫轉化。範管教來問我:“你什麼時間被抓的?”我說:“2002年10月3日被抓,2004年5月5日解教。”管教又問:“當時取保沒有?”我說:“沒有。”過了一段時間我悟到:蓋了手印都是違背大法要求的,給大法抹黑,是自己的汙點。之後在2003年年底總結,我在總結上寫道:善良的人們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真理永存!在思想匯報上我寫了嚴正聲明。當時包夾組長王彪就把印泥拿掉,不準我蓋手印。後來把我的教期改為:4月2日入所,10月1日解教,後來我去找中隊幹部何××,他說:“這是你們當地搞錯了,我們查過當地來的檔案。你回去了自己去找。”就這樣又被他們多關了兩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