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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監獄非法羈押 陳小娟絕食抗議


【明慧網2004年1月8日】陳小娟,女,39歲,江西省南昌大法弟子。2001年1月因散發法輪功真象傳單,被非法判刑3年,關押於江西省女子監獄。陳小娟一直堅定信仰,惡警威脅到期不放轉勞教。陳小娟現已絕食抗議十余天。
1999年12月19日,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途中被抓,關進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左右。2000年4月25日到北京上訪後,卻被不法人員抓回,非法關進江西省精神病院進行折磨,用超過普通精神病人4倍藥量強迫給陳小娟註射及吃藥。註射後其本人看不清30cm×30cm大小的字。

2001年1月24日,陳小娟因散發真相傳單被外地公安吊起毒打,後被送回南昌關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被判刑三年。陳小娟在江西省女子監獄多次絕食抗議非法判刑,被吊離地面毒打。晚上不讓睡覺。強迫超量勞動。三個月不許家人接見。曾因她絕食40多天被送進江西省長征醫院(監獄醫院),被強行野蠻灌食造成大量吐血。醫院曾下病危通知書,省、市610都到醫院但置之不理。女子監獄警察公開揚言:陳小娟沒被轉化,到期也不釋放轉為勞教,並且說這是按上面政策辦的。陳小娟被判的非法刑期到2004年1月23日到期,據說惡警現在正辦相關手續企圖轉為勞教。從2004年1月6日至今,陳小娟已絕食10多天進行抗議。因陳小娟長期被強迫大負荷勞動及受毒打,現身體極度虛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8/64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