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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Charles Li在廣州機場被無理拘捕


2003年1月22日(北京時間),美國公民Charles Li在飛抵中國廣州機場時被捕,現被關在江蘇省揚州市某拘留所。1月28日Charles Li對前往探視的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表示,中國公安抓他是因為已經知道他煉法輪功。
據美國駐上海的領事館官員介紹,中共方面已經確定罪名,並欲對Charles Li 判7至15年的重刑。美領館官員只被允許每個月對Charles Li探視30分鐘。

Charles Li是美國加州的法輪功學員。2002年10月,Charles Li 夜間獨自在揚州街上行走時被當地公安拘留。當時和此次一樣,雖然他什麼也沒有做,但公安卻一口咬定他要“破壞電視”。

1月28日Charles Li對前往探視的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否認了對他的指控,他說,中國公安抓他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把他當政治犯。

2003年1月22日發生了另一個獨立案件——澳大利亞公民 Nancy Chan 在成都被中國公安拘捕。她現在也被關在當地某個拘留所。

Charles Li在美國的朋友接受記者采訪時說,Charles Li被無理拘捕,是江澤民在迫害海外的法輪功學員。

Jan Becker是一位澳洲公民,前奧林匹克遊泳運動員。她說:“目前法輪功學員遍及世界上60多個國家,……看上去如果他們選擇到中國旅行的話,無論來自哪個國家,都沒有安全保障。”

Jan Becker 以前曾表達過她的關註:“如果人們煉法輪功,又需要到中國去做生意或者參加會議,或者參加2008年奧林匹克競賽,會發生什麼呢?”

海外法輪功學員正在開展緊急營救Charles Li和Nancy Chan活動,抗議江澤民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行徑。

公安局專案組總機:86-025-3526-888
政保處專案組:86-025-3526-888轉3526-706;或打直播:86-25-3526706,86-25-3526720
公安局局長或者是處長辦公室的電話:86-25-3526691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9/43603.html

一美國公民因法輪功身份被中國公安拘捕

據美國駐上海領事館消息,舊金山灣區的一名法輪功學員、美國公民查爾斯-李於1月22日從舊金山飛抵廣州機場後,立即被中國安全人員拘捕,隨即被送往千裏之外的揚州關押。
據美國駐上海的領事館官員介紹,中共方面已經確定罪名,並聲稱要對查爾斯-李判7至15年的重刑。美領館官員只被允許每個月對查爾斯-李探視30分鐘。查爾斯-李對前往探視的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否認了對他的指控,他說,中國公安抓他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把他當政治犯。

這是本月第二宗外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拘捕事件。有跡象表明,中國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外籍身份越加無所顧忌,澳大利亞女公民南西-陳於本月回四川家鄉探親時遭拘捕,當地警察公開稱,抓她的原因就是因為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指出,江澤民對法輪功的三年鎮壓中,從來不講任何法律,卻玩弄法律條款任意指控法輪功學員;只有在徹底停止鎮壓法輪功後,才談得上法律;海外法輪功學員將盡一切努力營救查爾斯-李。

查爾斯-李,30多歲,醫學專業,曾就讀於美國哈佛大學。目前為加州舊金山居民。

消息說,查爾斯-李被拘留後,很快被送往江蘇省揚州拘留所。據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公民服務處的官員轉述中方說法,李的被捕與去年10月攜帶光碟和電視插播儀器有關,中方稱李當時在揚州被捕,後逃脫。李在加州灣區的朋友稱這是謊言,是中國警方隨意安加的指控。

揚州公安局政保處專案組的警察今日承認,該組正在負責查爾斯的案子,但不肯說詳情。

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公民服務處的官員莎拉-塔卡絲(Sarah Takas )昨日探望了查爾斯,並向他提供了一份中國律師名單。然而法新社早在1999年8月24日就報導,中國法院已命令所有律師不許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海外法輪功學員現正在開展緊急營救查爾斯-李和南希-陳的活動,抗議江澤民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行徑,並呼籲美國政府全力營救,盡到保護公民的人道義務。

公安局專案組總機:86-025-3526-888
政保處專案組:86-025-3526-888轉3526-706;或打直播:86-25-3526706,86-25-3526720
公安局局長或者是處長辦公室的電話:86-25-3526691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30/43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