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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法院對經銷法輪功書籍的馮飛等人判刑


消息日期:2000年3月5日 http://www.minghui.org/big5/0001/Mar/05/china-news0305.html
受迫害者: 1.馮飛(男,三十多歲) 2.譚覓覓(女,二十出頭) 3.譚覓覓父親(非大法弟子)
事件地點:長沙

情況簡介:
據悉長沙3月2日開庭審判大法弟子馮飛開書店經銷大法書籍一案,整個開庭過程極其簡短,連休庭在內不到半小時。馮飛家屬請的律師不肯到場,譚覓覓親屬請的律師也沒說上話,審判長只問了當事人比如“你是否出售過法輪功書籍”等一兩個問題,便匆匆定罪。馮飛(書店店主,大法弟子)及譚覓覓父親(非大法弟子,馮飛後來將書店轉交其經營)兩人均被判5年有期徒刑,譚覓覓(曾做店員,幫助處理一些雜事)被判3年有期徒刑,三人均被罰巨款。(其親屬負擔不起如此重罰,被告之可能會被抄家、沒收住房)。整個開庭似在擺樣子、搞宣傳。派新華社記者,電視臺記者到場報道,指定77位書商到場旁聽(須報到登記),警示任何書商如經銷大法書籍將受重罰。

http://www.xinsheng.net/DisplayAnArticle.asp?ID=3026